关于征求《宿州市2018年电商发展考核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征集日期:[ 2018-09-21 ] 至 [ 2018-09-26 ] 状态:已过期

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

关于征求《宿州市2018年电商发展考核

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宿马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各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皖政秘〔2018〕92号)及《安徽省2018年电商发展考核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各地电商发展实际,现征求《宿州市2018年电商发展考核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附件1)意见。修改意见请于9月26日前将扫描电子版(加盖公章)反馈至市商务局邮箱,逾期视为无意见。

    人:孙

   联系电话:3056519

   电子邮箱:sznm519@163.com

 

    附件:2018年电商发展考核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

                            2018年9月21日

宿州市2018年电商发展考核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一、指标设置

    (一)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

    (二)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是指本年度(2018年)实物商品网零售额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

(三)农村电商。包括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和增速、本年度(2018年)创建的省级农村电商示范镇和电商示范村数量。

    二、分值设置

总分1分。县区和园区分开考核排名。

其中:网上零售额0.25分;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0.25分;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和增速0.25分;省级农村电商示范镇和电商示范村数量0.25分。

    三、数据采集渠道

各县区网上零售额以商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各市管园区网上零售额以园区上报数据及证明材料并经市商务部门核定后为准。

各县区(园区)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通过计算得出。其中各县区(园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以统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各县区实物商品网零售额以商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各市管园区实物商品网零售额以园区上报数据及证明材料并经市商务部门核定后为准。

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以省推进“电商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数据为准。

农村电商中的示范镇、村完成情况以省级认定为依据。

    四、考核方式

(一)网上零售额

采用功效系数法。分值d=[(Z-Zm)/(ZM-Zm)×C+D]。其中:d表示本年度该县区(园区)网零售额得分;Z表示本年度该县区(园区)网零售额;Zm表示本年度全市县区(园区)网零售额中最小值;ZM表示本年度全市县区(园区)网零售额中最大值。

(二)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

采用功效系数法。分值d=[(Z-Zm)/(ZM-Zm)×C+D]。其中:d表示本年度该县区(园区)实物商品网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得分;Z表示本年度该县区(园区)实物商品网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Zm表示本年度全市各县区(园区)实物商品网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中最小值;ZM表示本年度全市各县区(园区)实物商品网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中最大值。

(三)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和增速

采用功效系数法。总量和增速分别占60%和40%的权重,分值d={[(A-Am)/(AM-Am)]×C+D}×60%+{[(B-Bm)/(BM-Bm)]×C+D}×40%。其中,d表示本年度该县区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得分。A表示本年度该县区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Am表示本年度全县区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中最小值;AM表示本年度全县区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中最大值。B表示本年度该县区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增长率,Bm表示本年度全县区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增长率中最小值;BM表示本年度全县区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增长率中最大值。

(四)农村电商示范镇、示范村数

1.目标任务完成情况(0.22分)。其中,示范镇为0.07分,示范村为0.15分。采用完成比例计分法,达到或超过目标任务数的得满分,低于目标任务数的按实际比率计分。

2.示范村超额完成任务排名(0.03分)。采用区间计分法,农村电商示范村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比率不足25%的,得0.01分;超额25%-50%(不含),得0.02分;超额50%及以上的,得0.03分。

 

地区

示范镇

目标任务数

示范村

目标任务数

桥区

2个

10个

砀山县

2个

10个

萧县

1个

5个

灵璧县

1个

5个

泗县

1个

5个

 

)总得分

总得分=网上零售额得分+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得分+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和增速得分+农村电商示范镇、示范村数得分。其中,县、区和园区分开考核,市管园区只计算网上零售额和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两项指标得分。

 

 

 

 

 

 

征集结果
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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