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579/202011-00020 信息分类: 意见反馈
发布机构: 宿州市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0-11-20 发布日期: 2020-11-20 15:32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部门反馈】农村电商提质增效方案反馈意见(各县区、市直单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部门反馈】农村电商提质增效方案反馈意见(各县区、市直单位)

来源:宿州市商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11-20 15:32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20
宿州市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具体反馈意见内容 采纳情况 备注
1 市财政局 一、关于方案内容
1.第四条,完善发展基础设施。其中:“省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对涉农电商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改造与农村电商发展相匹配的流通设施设备,给予投资额20%、最高100万元的补助;对涉农电商企业租用冷冻冷藏相关流通设备设施的,给予租金20%、最高20万元的补助。”建议修改为:“积极争取省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对我市符合条件的涉农电商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改造与农村电商发展相匹配的流通设施设备、涉农电商企业租用冷冻冷藏相关流通设备设施给予补助”。
2.第五条,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其中:“持续创建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示范镇、示范村,继续实施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奖励政策,支持县区、园区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建设”。建议修改为:“持续创建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示范镇、示范村,积极争取省级农村电商示范政策奖励,支持县区、园区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建设”。

3.第八条,加强电商政策保障。建议删除“统筹省、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对大别山革命老区、贫困县和行蓄洪区给予上浮20%的资金支持。”的表述。
二、关于资金安排
1.省《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政策安排到2020年底,为今年一次性奖补政策。建议我市工作方案,以后年度也要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2.财政资金对同一项目不重复奖补,省财政已经奖补的项目,市县财政不再奖补。
3.需我市奖补的项目,奖补资金由市、县(区)园区按1:1比例承担。
采纳
2 市农业农村局 1、方案第二大项“主要任务”中“培育推广电商品牌”
原文:“组织我市企业参加中国安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网上展厅,在线推介品牌农产品。到2020年底,新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XX个以上,出台《宿州市追溯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市农业农村局)”。
建议修改为:“组织我市企业参加中国安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网上展厅,在线推介品牌农产品。到2020年底,新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91个以上,贯彻落实《安徽省追溯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市农业农村局)”。
2、方案第二大项“主要任务”中“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原文:“到2020年底,建设XX个以上“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示范县(区)(市农业农村局)。”
建议修改为:“到2020年底,建设1个 “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示范县(区)(市农业农村局)。”
3、方案第二大项“主要任务”中“鼓励电商就业创业”
原文:“《电子商务实操手册》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推荐教材目录(市农业农村局)。”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推荐教材目录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编写,市县在省编写的推荐目录中选择课程教材。市级不能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推荐教材目录进行调整。因此建议将该条删除。
采纳
3 市市场监管局 第3页(二)培育推广电商品牌中的“出台《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实用管理办法(试行)》”,应修改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实用管理办法(试行)》”。 采纳
4 市文化和旅游局 第3页最后一行开始:到2020年底,新培育省级特色旅游名镇3个以上、省级特色旅游名村5个以上,并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支持乡村休闲旅游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带动农副土特产品等当地旅游商品网上销售(市文化和旅游局)。 采纳
5 市交通运输局 推进客运、物流、邮政、快递等为一体的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点建设,到2020年底,建设乡镇运输服务站5个 采纳
6 市邮政管理局 第4页(四)完善发展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快递进村”,新增行政村快递服务网点50个。具体任务分解表中,新增行政村快递服务网点也为50个。
根据国家邮政局印发的《快递进村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推动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在末端投递、电商平台共享、农产品进城、旺季保障支撑等多领域开展合作,争取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宿州市1145个行政村全覆盖,今年2020年12月31日前需完成行政村快递服务网点覆盖率65%即745个,建议推动电商和快递协同发展,对于快递进村的网点给予每个网点1万元的奖补政策,降低电商运营成本,助力脱贫致富和乡村振兴。建议每年给予全市邮政快递业发展扶持资金300-500万元。
部分采纳
7 市扶贫开发局 建议将“(七)提升电商扶贫实效。”一段中的“鼓励支持销售扶贫产品品种多、金额大、带贫成效明显、服务机制健全、支持政策优惠的线上销售平台,开展消费扶贫“三专一平台”建设,争创全国消费扶贫示范单位(市扶贫办、市商务局、市供销社)”改为“鼓励支持销售扶贫产品品种多、金额大、带贫成效明显、服务机制健全、支持政策优惠的线上销售平台,开展消费扶贫“三专一平台”建设。(市扶贫开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采纳
8 市教育体育局 到2020年底,全市职业院校设置电子商务相关专业点不少于5个,列入省级重点建设的电子商务相关专业实训基地不少于1个(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采纳
9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我局不宜作为“二、主要任务”中“(四)完善发展基础设施”的“新增光纤和4G移动网络覆盖自然村超XX个”的责任单位,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宿政秘〔2020〕43号)精神,明确由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对全市通信发展指标的考核工作。 采纳
10 市数据资源局 建议将“(四)完善发展基础设施……新增光纤和4G移动网络覆盖自然村超XX个”修改为“实现光纤和4G移动网络自然村全覆盖。” 采纳
11 宿州银保监分局 建议将(八)加强电商政策保障中“市银保监局”建议修改为“宿州银保监分局”。 采纳
12 市发展改革委 无意见 采纳
13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意见 采纳
14 市供销社 无意见 采纳
15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无意见 采纳
16 中国人民银行宿州市中心支行 无意见 采纳
17 埇桥区政府 无意见 采纳
18 砀山县电商领导小组 无意见 采纳
19 萧县政府 无意见 采纳
20 泗县政府 无意见 采纳
21 灵璧县政府 无意见 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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