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579/202207-00018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2-06-08 发布日期: 2022-07-01 09:56
文  号: 宿商党组〔2022〕63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成立宿州市商务局暖民心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成立宿州市商务局暖民心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商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7-01 09:56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20

关于成立宿州市商务局暖民心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宿商党组〔2022〕63号


各县、区商务局,各市管园区经发局(部),局各科室:

根据市委市政府暖民心行动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商务局系统暖民心行动工作的领导,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决定成立宿州市商务局暖民心行动领导小组。

一、组成架构

组      长:崔庆民  党组书记

            李云英  局长

副  组  长:佘  锋  副局长

            冯永斌  副局长

            吕延青  市口岸办主任

成      员:李锦华  四级调研员、行政审批科科长

            岳  杰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办公室主任

            杨大青  商贸科科长

            肖  瑶  市场科副科长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佘锋同志兼任。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加强与市有关单位、各县区对接联系,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解决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组织开展抽查复核,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放心家政实施行动、徽菜连锁经营工作由局商贸科牵头实施,文明菜市行动由局市场科牵头实施。办公室负责配合做好与市财政局等单位对接协调,配合研究放心家政行动有关资金支持政策。行政审批科负责开展相关政策制定审核、提出优化家政行业、菜市行业、餐饮行业营商环境举措等有关工作。

附件:1、宿州市商务局放心家政行动工作方案

      2、宿州市商务局文明菜市行动工作方案

      3、推动徽菜企业连锁经营工作举措



                                                                     宿州市商务局

                                                                    2022年6月8日


附件1:

宿州市商务局放心家政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家政业做实做好、办成爱心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放心家政行动方案》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市家政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和技能水平明显提升,对照省培训计划,力争培训家政服务人员15万人次、实现家政服务实训能力应培尽培,力争新增家政服务人员总量翻一番;家政服务行业专业化程度大幅提高,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延伸覆盖全市所有县、区;家政品牌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中小家政企业做专做特做新;诚实守信成为家政服务行业共识,家政服务企业和人员信用信息实现全量归集,“一人一码(牌)”全面推行,家政服务消费更放心、更省心。

(二)阶段目标。2022年,对照省培训计划,力争培训家政服务人员4.9万人次;大力支持家政企业开展员工制试点,推进中介制家政服务企业规范转型,引导家政企业逐步与灵活就业家政服务人员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县区覆盖率努力达到80%;推行“一人一码(牌)”,建立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信用评价制度,按照自愿原则开展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星级认定,开展市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服务人员评比。

2023年,对照省培训计划,力争培训家政服务人员5.3万人次;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县区覆盖率达到100%;继续推行“一人一码(牌)”,完善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星级认定办法;开展市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服务人员评比。

2024-2025年,持续开展市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人员评选,巩固提升工作成效,持续推进各项工作。

二、工作举措

(一)建立工作机制。市商务局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暖民心行动领导小组,重点强化工作统筹、优秀激励、督促落实。放心家政工作由局商贸科具体牵头负责。县、区商务部门应比照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动放心家政行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开展“挂图作战”。按照《放心家政行动方案》目标任务,在摸清本辖区内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员及现有政策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本行政区域员工制家政企业引育、家政服务员培训计划,引导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开展信用信息归集,优化家政服务人员从业环境,制定实施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确保2022年新增家政服务员岗前培训率100%、在岗家政服务员两年一次的“回炉”培训做到应培尽培,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县级覆盖率达到80%;2023年新增及在岗员工培训率100%,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县级覆盖率达到100%。2024-2025年进一步巩固提升,持续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

(三)按期调度通报。建立放心家政行动调度通报制度,自2022年6月起,按月对各县区、园区放心家政行动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按季度对各县区、园区放心家政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各县区、园区工作开展情况,将视情报送市委市政府。对工作开展有力、成效明显的地区,进行表扬激励;对工作开展不力、成效缓慢的地区,视情采取约谈等措施。

(四)加强工作协同。整合相关部门政策,统筹抓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巾帼创业就业培训项目,落实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稳岗返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财政支持政策,国家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在用房住房体检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五)实行督导检查。2022年7月至2023年12月,市商务局相关职能科室每季度赴各县区、园区督导不少于1次,实地指导放心家政行动相关工作。

(六)强化要素保障。按照对家政行业“优环境、优政策、抓落实、抓保障”要求,省级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信息归集和信用评价服务以及对遴选的优秀家政企业、家政服务员激励。市、县区积极组织有意愿参加家政服务培训的人员参训,对省级职业技能政策补贴范围外的培训和家政人员“回炉”培训视情况给予适当补贴,补贴费用市县(区)分别承担。各县区、园区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级家政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在鼓励家政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加强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家政服务地方标准化、推动发展家政新业态、家政服务行业保障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6月10日前)。召开全市商务系统放心家政行动推进会议,进行全市动员、统一部署。指导各县区、园区开展家政行业调研,深入摸清当地家政行业底数。6月10日前,各县区商务部门完成本行政区域内的放心行动动员部署。

(二)细分目标阶段(2022年6月20日前)。按照2022、2023年的阶段目标,细分各县区、园区家政服务人员培训和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目标并征求各县区、园区意见。(见附件1、2)

(三)信息归集阶段(2022年7月底前)。按照全省信用信息工作总体安排,依托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指导督促各县区、园区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员建立健全信用记录。

(四)信用评价阶段(每年年底之前)。研究制定宿州市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行业评比细则,遴选一定数量优秀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人员。

(五)开展督促检查(每年年底之前)。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对各县区、园区放心家政培训情况、员工制企业推进情况、“一人一码(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工作评估,并对各县区、园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六)巩固提升阶段(2024-2025年底前)。通过示范引领,推动家政服务企业不断做强做大,引导家政服务人员爱岗敬业诚信,形成放心家政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放心家政行动,事关“调结构、稳增长、促就业”,涉及千家万户,是最直接、最迫切的一项民生工程。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抓紧抓实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全市家政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家政服务“政府、部门、企业”三方责任体系,落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各县区、园区商务部门要按照《放心家政行动方案》任务分工要求,勇于担责,主动作为,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紧盯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提升管理服务能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

(三)加强氛围营造。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让全社会了解放心家政行动的各项政策措施,保证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接地气、有实效。同时,在行业活动举办、标准化制定实施、竞赛获奖等方面做好宣传推广,提高社会知晓度,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荣誉感,提高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附件:

1-1.宿州市家政服务员工制企业计划推进表        (2022-2025)

1-2.宿州市家政服务人员培训计划表(2022-2025)

1-3.宿州市家政服务员新增计划推进表(2022-2025)

附件1-1:

宿州市家政服务员工制企业计划推进表(2022-2025)

序号

地区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新增

企业数

企业

总数

新增

企业数

企业

总数

新增

企业数

企业

总数

新增

企业数

企业

总数

1

埇桥区

1

1

1

2

1

3

1

4

2

砀山县

1

1

0

1

1

2

0

2

3

萧  县

1

1

1

2

0

2

0

2

4

灵璧县

1

1

1

2

0

2

0

2

5

泗  县

1

1

0

1

1

2

0

2

6

市高新区

0

0

0

0

1

1

0

1

7

市宿马园区

0

0

0

0

0

0

1

1

8

市经开区

0

0

0

0

1

1

0

1

总数

5

5

3

8

5

13

2

15

附件1-2:

宿州市家政服务人员培训计划表(2022-2025)

地区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岗前培训

回炉培训

继续和学历教育

岗前培训

回炉培训

继续和学历教育

岗前培训

回炉培训

继续和学历教育

岗前培训

回炉培训

继续和学历教育

1

埇桥区

5800

8600

/

2900

13000

/

1400

5800

/

1400

4300

/

2

砀山县

2500

3800

/

1300

5600

/

600

2500

/

600

1900

/

3

萧  县

3400

5200

/

1700

7800

/

900

3400

/

900

2600

/

4

灵璧县

3200

4800

/

1600

7200

/

800

3200

/

800

2400

/

5

泗  县

2500

3700

/

1200

5600

/

600

2500

/

600

1900

/

6

市高新区

/

/

50

/

25

50

/

7

市宿马园

/

/

/

50

/

8

市经开区

/

/

50

/

25

50

/

9

市教体局

5000

5000

5000

5000

总数

17400

26100

5000

8700

39200

5000

4300

17400

5000

4300

13100

5000

附件1-3:

宿州市家政服务员新增计划推进表(2022-2025)

序号

地区

2022新增人员人数

2023新增人员人数

2024新增人员人数

2025新增人员人数

1

埇桥区

2900

2900

2900

2900

2

砀山县

1250

1250

1250

1250

3

萧  县

1700

1700

1700

1700

4

灵璧县

1600

1600

1600

1600

5

泗  县

1250

1250

1250

1250

6

市高新区

0

0

50

25

7

市宿马园区

0

0

0

50

8

市经开区

0

0

50

25

总数

8700

8700

8800

8800

附件2:

宿州市商务局文明菜市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菜市消费环境,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日常购菜消费需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文明菜市行动方案》部署要求,结合商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针对我市菜市中不同程度存在的“臭烘烘、湿漉漉、黑乎乎、乱糟糟”等突出问题,开展菜市集中整治和改造提升,到2025年,全市所有菜市达到“干净卫生、清洁明亮、管理有序”的文明菜市要求。

(二)阶段目标。2022年,制定文明菜市行动工作指引,现有存量不达标菜市的40%完成整治和改造提升,新建菜市按照文明菜市要求建设。2023年,现有存量不达标菜市全部完成整治和改造提升。2024—2025年,巩固整治和改造提升效果,形成文明菜市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二、工作举措

(一)建立工作机制。市商务局成立文明菜市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共同参与。重点强化工作统筹、达标激励、督促落实。

(二)开展“挂图作战”。按照《文明菜市行动方案》工作目标和《宿州市文明菜市行动工作指引》要求,坚持立足基本、适度超前,科学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现有存量不达标菜市改造提升计划,逐一明确改造提升内容,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2022年现有存量不达标菜市的40%完成整治和改造提升,2023年现有存量不达标菜市全部完成整治和改造提升。

(三)定期调度通报。建立市、县分级实施“周调度、月通报、季点评、年评议”推进问效机制。市商务局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将视情报送市委市政府政府。对工作开展有力、成效明显的县区,进行表扬激励;对工作开展不力、成效缓慢的县区,视情采取约谈等措施。

(四)强化工作协同。统筹工作安排,将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与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在实施菜市改造提升的同时,做好临时过渡性安排,保障居民基本消费需求。

(五)实行对口包保。建立市商务局相关科室对口包保制度。2022年6月中旬至2023年12月底,原则上每季度赴包保县区督导不少于1次,实地指导文明菜市行动相关工作。各县区商务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包保责任制度,做好日常督促检查。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6月10日前)。召开全市商务系统文明菜市行动推进会议,进行全市动员、统一部署。6月10日前,各县区商务部门完成本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菜市行动动员、部署。

(二)摸排定标阶段(2022年6月15日前)。各县区认真摸排本行政区域内菜市基本情况,统计形成菜市基本信息库,并对照《宿州市文明菜市行动工作指引》,逐一确定是否“达标”。各县区菜市达标情况调查表(附件2),请于2022年6月15日前报市商务局。

(三)整治改造阶段(2023年12月31日前)。各县区制定本行政区域现有存量不达标菜市改造提升时间表、路线图,有序实施菜市集中整治和改造提升,确保所有既定目标按时、高质量完成。各县区现有存量不达标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计划表(附件3),请于2022年6月18日前报市商务局。

(四)组织验收阶段(2023年12月31日前)。原则上,实行动态验收,菜市完成整治和改造提升后,各县区应在1个月内组织进行项目验收。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2年度所有项目验收。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3年度所有项目验收。

(五)抽查复核阶段(2024年3月31日前)。2023年2月28日前、2024年2月28日前,市商务局将分别对经县级验收的2022年度、2023年度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项目进行抽查复核。2023年3月31日前、2024年3月31日前,省商务厅将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分别对经市级验收的2022年度、2023年度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项目进行抽查复核。

(六)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2月31日前)。巩固整治和改造提升效果,形成文明菜市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文明菜市行动,事关群众所盼,涉及千家万户,是最直接、最迫切的一项民生工程。全市商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抓紧抓实各项工作,确保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执行到位,确保文明菜市行动的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二)压实工作责任。建立菜市“政府、部门、企业”三方责任体系,落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紧盯工作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着力推动菜市开办者完善菜市硬件设施,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社区、村委、菜市开办者作用,特别是调动菜市经营者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共同推动文明菜市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三)加强氛围营造。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及时传达政策要求,深入挖掘文明菜市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利用各类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提升社会影响力和关注度,激发社会各界的参与热情,使文明菜市行动得到最广泛支持、参与。视情组织多样化交流,促进经验分享。

附件:

2-1.宿州市文明菜市行动工作指引

2-2.**县(区)菜市达标情况调查表

2-3.**县(区)现有存量不达标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计划表

2-4.2022-2023年度宿州市菜市拟整治和改造提升计划表


附件2-1:

宿州市文明菜市行动工作指引

为针对性有效解决菜市“臭烘烘、湿漉漉、黑乎乎、乱糟糟”等突出问题,制定本指引。

一、加强排风控源

1. 菜市要按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设置与建筑面积相匹配的排风设施,保持设备正常运行和通风量,实现经营场所空气流通顺畅。

2. 城区菜市、乡镇室内菜市宜保持窗户通风,保证空气顺畅对流。需要实施温控的食品专间须配置相应的通风及温控设施。宰杀间、现场食品加工间内应配备独立的通风换气装置。

3. 按标准建设菜市公共卫生间,大门不宜面向交易区开设,不得设在熟食经营区域附近。有条件的菜市可以设置1-2个无障碍厕位。

4. 对卫生间应加强保洁力度,勤刷、勤冲、勤洗、勤用空气清新剂、盘香、卫生球等去异味措施。

5. 菜市应配置统一的分类垃圾桶(箱),并设置集中、规范的垃圾收集点;每个经营户应配备垃圾桶(箱)。蔬菜、水果等经营区使用带盖垃圾桶,肉类、鱼类、海鲜等经营区使用密闭垃圾桶并配置专用垃圾袋,及时清理,保持垃圾桶清洁。

6. 肉类下水加装油水分离器,水产海鲜类下水加装防鱼鳞设施。

二、实行分区管理

7. 城区菜市内上下水道应确保畅通,采用沉井式暗渠(安管)排水系统。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交叉处应设窨井,窨井间距不宜大于10米,柜台内侧设地漏。购物通道下水道必须设计为暗道。污水排放系统应当按环保要求设置过滤处理设施,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

8. 有条件的乡镇室内菜市内部排污管道(沟)应单独设置,自成系统,不与连体建筑雨水管道共用。

9. 排污管道(沟)应尽量采用直排式,减少弯道且应有合理坡度。当地有公共污水排放系统的,排污管道应与其联通。

10. 菜市柜台外地面应根据经营特性需要设置用不锈钢材料或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作一定宽度和深度的排水槽,并设地漏。

11. 柜台内排水槽保持排水通畅,地面保持干燥,不堆积垃圾。市场内应配备清洁墙面地面和设施设备的冲洗装置,合理配备一定数量吹干机,常态化处理地面积水。

12. 宰杀间、现场食品加工间内应设置下水管道。水产、畜禽肉类污水排放口应设隔离过滤设施。

13. 菜市内水分较大的海鲜、水产等产品应单独成区,集中设置,且与熟食、粮油、干调等对空气敏感度较高的商品明显隔开。

14. 海鲜水产区域应配备上下水设施,宜采用或改造使用地面镂空装置,确保宰杀处理产生的污水往下流而不往外流。

三、加强清洗亮化

15. 保持菜市外立面和内墙清洁干净,杜绝破损现象。

16. 菜市内地面应硬化处理,有条件的地方宜采用地砖铺设。

17. 菜市地面每天退市后及时冲洗干净。肉类、水产、海鲜类下水道每周至少打捞1遍,保持畅通。

18. 菜市其他下水道、盖板、防鼠网及窨井口每月至少疏通1遍,保持畅通。

19. 对菜市内鲜肉、活禽、鲜鱼等摊位、用具及排水沟每天清洗1遍,每周清洗、消杀至少1遍,保持无污渍、无异味。

20. 根据建筑面积和高度安装充足的灯具,保障场内照明舒适感。

四、推进规范管理

21. 推行划行归市,根据市场功能,可按蔬果、肉类、水产品、干货、副食品、熟食卤品等交易区,面食、净菜等加工区、农户自产自销区、辅助生产区、公共服务区等设置。

22. 设活禽交易的市场应集中划区,活禽类经营户应一律在全封闭式宰杀隔离销售区经营,并与其他交易区物理隔离,配套有独立的通风、冲洗等设施;不设活禽交易的市场,实行禽类“白条”上市,禽类产品经营户应提供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冷藏设施。设置熟食卤味隔离柜罩,配置防腐、防蝇、防尘用具,实行干湿分离、生熟分放。

23. 城区菜市应设置服务台、公平秤、广播、顾客休息专座,设立公共电子显示屏、公示宣传栏、导购栏等服务设施;设置检测室,配备相应设备;设置管理人员办公室、监控室,设置24小时电子监控设施;乡镇菜市参照执行。

24. 保障通道和出入口畅通。严禁在市场出入口堆放杂物、占道经营、乱摆乱卖。

25. 规范设置菜市周边交通标识、标线,合理设置市场周边各类停车泊位,禁止各类车辆在市场内外乱停乱放,加强路面管控,维护市场周边交通秩序,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附件2-2:

XX县(区)菜市达标情况调查表

序号

名称

地址

占地面积(m2)

经营面积(m2)

市场形态

是否乡

镇菜市

投入运

营时间

产权归属

所属单位

是否享受过

标准化改造补贴

是否达标

存在问题

1

2

3

4

5

6

说明:1.地址要写清所在县区(镇、街道)及具体位置等。

2.市场形态:标准化、大棚、骑路、临时等(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

3.产权归属:国有、集体、私营、其他等(骑路、临时等自然形成的无市场开办者的菜市可填无)。

4.城区菜市和乡镇菜市可视情分开统计。


附件2-3:

XX县(区)现有存量不达标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计划表

序号

名称

地址

存在问题

整治和改造提升内容

完成期限

资金预算

1

2

3

4

5


附件2-4:

2022-2023年度宿州菜市拟整治和改造提升计划表

县(区)

城区菜市

乡镇菜市

数量

2022年度

完成数量

2023年度

完成数量

数量

2022年度

完成数量

2023年度

完成数量

砀山县

4

1

1

35

10

15

萧  县

5

1

1

51

14

21

埇桥区

15

3

4

29

8

14

灵璧县

6

1

2

69

19

28

泗  县

7

1

2

49

14

20

总计

37

7

10

233

65

98

附件 3 :

推动徽菜企业连锁经营工作举措

一、健全督导机制

2022年6月中旬至2025年12月底,原则上每季度赴各县区督导不少于1次,实地指导连锁经营相关工作开展。各市要建立相应的包保责任制度,做好日常督促检查。

二、定期调度通报

市、县分级实施“周调度、月通报、季点评、年评议”推进问效机制。对工作开展有力、成效明显的县区,进行表扬激励;对工作开展不力、成效缓慢的县区,视情采取约谈等措施。

三、强化政策支持

省人社厅对“皖厨美食名品连锁龙头”最高有50万元资金支持(每新增1个加盟店给予5000元创业就业补贴)。

省商务厅依据省级商贸流通业发展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对餐饮企业新增单店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或在申报期内新设直营网点达到10家及以上的,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且不超过40万元的补助。

市商务局依据市级促进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对新增限额以上餐饮企业给予不超过5万元/家奖补;支持限上餐饮企业设施升级改造,新增投资额超过200万元以上的,单个项目给予不超过30万元奖补。

各地要结合实际,出台支持政策,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附件:宿州市推动徽菜企业连锁经营计划推进表

附件3-1:

宿州市推动徽菜企业连锁经营计划推进表(2022-2025)

地区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连锁企业

连锁店

连锁企业

连锁店

连锁企业

连锁店

连锁企业

连锁店

1

埇桥区

2

4

2

4

2

4

2

4

2

砀山县

1

2

3

2

2

3

3

萧  县

1

2

3

2

2

3

4

灵璧县

3

2

2

3

2

2

5

泗  县

3

2

2

3

2

2

总数

4

14

6

14

6

14

6

14

抄送:市人社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总工会、

市妇联、团市委等

宿州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2年6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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