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579/202305-00023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3-05-19 发布日期: 2023-05-22 09:05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商务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市场运行与调节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57-3051719

宿州市商务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商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5-22 09:05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20

宿州市商务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宿州市商务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总体方案》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宿州市商务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省商务厅皖商办流通函【2023144号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商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面落实商贸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紧盯重点场所单位,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排查整治,督促指导商贸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管理,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市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排查重点

立足商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积极配合或会同相关主管部门,重点排查以下行业领域:

(一)大型商业综合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大型商业综合体中商业、餐饮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商业、餐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成品油流通。督促商务领域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隐患排查治理,适时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督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报废机动车储存、拆解场地安全生产达标情况,以及安全作业、安全标识、电子监控、应急处置等设施设备情况,做好危险废物和动力蓄电池等规范回收和信息报送。

(四)餐饮。督促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或醇基燃料的餐饮经营单位经营者加强安全管理,定期自查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对检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及时整改,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五)展览。指导展会举办方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避免发生人员拥挤踩踏等事故。

(六)用作商贸企业经营场所的自建房。指导以自建房为经营场所的商贸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及时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不得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用作经营用途。装饰装修不得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安装影响建筑安全的设施设备。自建房转为经营用途的,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当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七)对外投资合作。指导督促境外中资企业项目(包括援外项目),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能源化工等事故多发领域的项目和电力等高危行业项目,严格落实境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排查安全隐患,补齐短板漏洞。

三、主要内容

(一)突出商贸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

商贸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督促指导商贸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突出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1.研究组织本商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商贸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贯彻落实《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学习商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自查自改。要组织细化商贸企业各层级排查整治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完善商贸企业内部奖励机制,发动全员包括一线员工积极排查整治。要组织建立商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要及时吸取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本商贸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 1 次检查。

2. 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商贸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商贸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3.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吸取近期国内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 1 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 1 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组织对有限空间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吸取近期省内有限空间事故教训,紧盯有限空间事故易发的领域,聚焦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针对有限空间风险辨识、设施设备设计、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防护应急设备配备和使用、安全教育培训等重点事项,开展全方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5.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要针对本商贸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 1 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6.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要根据商务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 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二)严格管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指导督促相关商贸企业加强安全管理,通过精准严格的管理倒逼商贸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1.尽快明确细化排查整治标准要求。要抓紧制定印发本地区商务系统专项整治方案,加强专项行动“条”上的统筹推动。在方案中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整治内容,通知到商贸企业单位,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

2.开展管理人员专题培训。要利用商贸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具体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

3.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管理。要配合或会同有关部门,针对商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五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商贸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

4.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管理效能。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管理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商贸企业负责人和重点商贸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管理。

(三)压紧压实行业管理责任强化组织领导。

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行业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突出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省 105 条工作举措,逐条对照狠抓落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要迅速研究制定本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分管负责同志要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3.发挥宣传组织优势推动全社会共同监督。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江淮行”专题活动,丰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开展形式。

4.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考核巡查。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商贸企业开展督查检查,及时掌握整治进展情况,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我市将对存在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管理“宽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地市,将进行通报批评。

四、阶段安排

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各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及商贸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中旬)。各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具体整治内容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商贸企业自查和部门帮扶(2023年8月底前)。商贸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并按规定报告。动员各方专业力量完成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

(三)严格管理(2023年11月底前)。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商贸企业、一线开展严格检查,强化政企互信,推动商贸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排查整治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各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完善专项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市商务局建立调度通报、督办交办、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定期调度掌握各地专项排查整治进展情况(调度表附后),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请于2023520日前将专项整治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市商务局,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 202388日、2023128日前报送市商务局。

联系人:杨培芬,联系电话:0557-3051719,邮箱:szswjsck@126.com

 

附件:宿州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

情况调度表


附件

宿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填报单位:                                 时间:2023年   月   日

总体

情况

1

专题会议部署

(次)

 

2

文件通知(次)

 

3

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4

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5

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

(个)

 

6

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已完成整改的(个)

 

商务部门组织部署情况

1

组织安全生产专题学习研究情况(次)

 

2

组织开展督导排查(次)

 

商务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情况

1

排查的企业总数(家)

 

2

出动排查人数(人次)

 

3

配合监管部门开展排查情况

(次)

 

4

聘请第三方机构/专家开展排查情况(次)

 

商务领域风险隐患整治情况

1

制定防范措施

(条)

 

2

整改完成率(%

 

商务领域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排查情况

1

大型商业综合体排查情况

(家)

 

2

大型商业综合体排查发现隐患(个)

 

3

成品油流通企业排查情况

(家)

 

4

成品油流通企业排查发现隐患(个)

 

5

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排查情况(家)

 

6

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排查发现隐患(个)

 

7

使用瓶装液化气、醇基燃料的餐饮企业排查情况(家)

 

8

使用瓶装液化气、醇基燃料的餐饮企业排查发现隐患(个)

 

9

住宿企业排查情况(家)

 

10

住宿企业排查发现隐患(个)

 

 

注:1.调度表自5月份开始上报,每月28 日前上报截至上月末的累计情况。

各地报送数据尤其是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工作台账。重大事故隐患工作台账与调度表一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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