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579/202401-00034 信息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4-01-12 发布日期: 2024-01-12 16:56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商务局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等工作大检查方案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商务局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等工作大检查方案

来源:宿州市商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1-12 16:56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20

为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决定在全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紧盯商场超市、加油站、餐饮、住宿人员集中场所,采取企业自查自改、县区园区检查指导、级督导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市商务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时间

202312月至20243月。

三、检查分组

   采取市县联动方式,成立6督导组,由局领导带队,成员为相应科室工作人员、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分管负责同志、相关工作人员,并由当地商务主管部门邀请消防、住建、成品油安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共同参加。

四、检查范围及方式

每个督导组实地检查不少于3个场所。督导组采取听取汇报、随机检查、查阅资料、谈话询问等方式开展检查。

五、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县区商务局、园区商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推进情况;宣传贯彻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情况;开展全商务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情况,餐饮燃气安全、醇基燃料等新型液体燃料等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督促大型商场超市、加油站、餐饮住宿商贸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成品油、汽车流通、再生资源回收、旧货流通、展览安全管理情况等。

环保工作:商品零售、电子商务、餐饮、住宿、展览禁限塑规定落实情况,成品油、报废机动车拆解、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等环保有关制度落实情况及《关于开展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的通知》(皖环发〔202318号)部署落实情况。

六、工作要求

督导组要提前对接检查县区园区,确定检查点及路线,合理安排检查行程。检查结束后3日内,各督导组要将检查情况分别形成书面报告反馈至市场科

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检查组做好相关工作,并邀请消防、住建、成品油安全等方面专家参与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逐条挂账,逐项落实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形成闭环。

 


附件:

宿州市商务局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人员分工表

组别

组长

责任科室

检查单位

第一组

崔庆民

机关党委

高新区、宿马园区

第二组

李云英

外资科

埇桥区、经开区

第三组

丁  锋

自贸办

砀山县

第四组

冯永斌

商贸科

灵璧县

第五组

吕延青

外贸科

萧县

第六组

杨大青

市场科

泗县

 宿州市商务局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等工作大检查方案.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