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商务局关于同意灵璧县殿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加油站重新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批复
来源:宿州市商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7-01 17:40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20
宿商审批函〔2024〕20号
灵璧县商务局:
你局《关于注销灵璧县殿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加油站成成品油零售经营资质并重新申请灵璧县殿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资质的请示》(灵商[2024]9号)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注销“灵璧县殿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编号:皖L1113号,经营地址:灵璧县灵城镇宿泗路与环城西路交口西210米处南侧(谷:33.537487N,117.550076E),企业负责人:张殿强)。
同意赋予“灵璧县殿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加油站”(证书编号:皖L1339号,经营地址:宿州市灵璧县灵城镇X044县道(黄山路)与钟灵大道交口南110米处西侧(谷:33.550605N,117.585737E),企业负责人:张殿强)成品油零售经营资质。
请将上述情况告知当地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并对上述企业加强管理,督促其依法、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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