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579/202501-00018 信息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宿州市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5-01-09 发布日期: 2025-01-09 18:27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公众征集】关于征求宿州市2025年大力提振消费工作
实施方案建议的公告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公众征集】关于征求宿州市2025年大力提振消费工作
实施方案建议的公告

来源:宿州市商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1-09 18:27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20

广大市民朋友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提振消费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激发消费潜能,推动消费市场稳步回升,着力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特制定《宿州市2025年大力提振消费工作实施方案》。现决定在全市开展意见建议征集活动,欢迎大家积极参与。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119日,大家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sznm519@163.com,并在邮件中留下姓名和联系电话。对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充分借鉴吸收,以更实举措推进为民服务水平提升,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感谢您的支持与参与。

 

附件:宿州市2025年大力提振消费工作实施方案

    

 

宿州市商务局  

   202519

 



附件1

 

宿州市2025年大力提振消费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2025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精神,进一步落实好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和省、市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大力提振消费,确保全年消费市场稳定繁荣,现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促消费和惠民生结合,立足地方资源禀赋、树立宿州品牌,紧紧围绕活动出新、体验推新、场景焕新、品牌创新大力提振消费,在抓大、上量、引流上下功夫,更好把消费提起来、引进来、留下来,进一步释放市场潜力,推动商务经济向提质。力争全年组织开展徽动消费 乐享宿州系列活动300场以上。

二、主要举措

(一)开展四季主题促消费活动。把握一年四季消费的不同特点、习惯和季节元素,以节聚势、以节赋能,利用好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传统节假消费旺季徽动消费 乐享宿州为主题,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原则,市县联动、商文旅体融合、政银企协同,组织开展年货集市、直播带货、风味美食、车展、家电博览会等线上线下消费促进活动。全面发动地方部门、相关行业组织、线上线下企业组织举办一批重点促消费活动,发展梨花文化、书画文化、奇石文化、伏羊文化、丰收采摘文化等地方特色活动,选取部分主题突出、场景创新、活动丰富的活动举办主题消费季启动仪式,共同营造消费氛围。

(二)持续加力消费品以旧换新。根据中央和省关于2025年度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要求,2025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家电12类,给予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销售价格15%-20%的立减补贴,每件最高可补贴2000元;个人消费者报废本人名下乘用车并购买乘用车新车的,最高单台补贴2万元;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乘用车并购买乘用车新车的,给予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支持,最高单台可补贴1.5万元;对个人消费者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新车的,给予以旧换新补贴做好政策衔接商户征集、产品筛选、第三方审核等各项工作,推动更多重点企业、优势产品纳入政策补贴范围进一步优化申报程序、审核程序、兑现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策受益面,提高商户覆盖面,推动资金加速直达企业和消费者,确保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及时使用、发挥效益。充分发挥政策资金撬动作用,促进绿色智能消费,推动消费提速升级。

(三)深挖大宗消费普惠消费潜力。支持稳定大宗消费,发放汽车消费补贴,开展形式多样的汽车下乡、汽车文化、汽车金融服务等汽车促销活动。支持扩大家电、家居、电动自行车消费,鼓励各地深入开展家电家居焕新、绿色智能家电下乡等活动。支持提升服务消费,落细落实国家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推动商业与文化、旅游、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充分打造梨花、踏春、古会、大集等地方时令特色消费场景,提升住宿餐饮服务品质。全年安排一定规模财政资金用于商务领域促消费工作开展。各县区、园区要充分利用省级政策支持各地加大发放汽车、家电、普惠、电动自行车等领域消地方消费券发放力度

(四)完善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推动各县区、园区引进开设品牌首店、举办首发首秀首展等活动,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支持在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商圈、步行街等消费集聚区打造福品展示中心,打造福品消费场景。推动大型零售业创新提升,更新改造商业设施,开展一店一策改造。深化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补齐农村商贸流通短板,支持埇桥区、泗县申报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鼓励各县区、园区加大商贸流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推动达限企业依规纳统。

三、相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联动协作。各县区、园区要结合2025年度工作目标和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围绕数字、绿色、健康等新型消费,紧扣高品质消费需求和春节”“中秋”“十一等重点节假日,加强部门协作,统一主题、统一时间、统一行动,推广国货潮品网罗特色好物,创新融合消费场景,举办类型丰富的促消费活动。

(二)优化环境,确保安全。各地要加大促消费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假促销等行为,规范企业促销活动,保障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对辖区内各项活动的监管和服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消防、安全、疏散等设施完备畅通,标识鲜明准确,有效防范活动场所发生哄抢、踩踏、火灾、交通等安全事故,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宣传引导,总结提高。各地整合各类传统、新媒体资源,加强活动前期预热宣传、中期全面报道、后期总结分析等工作,对此次活动意义、内容、特点、消费政策等进行广泛宣传报道,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同时多渠道、全方位跟踪报道活动进展、政策亮点及工作成效,引导消费热点,产生消费实绩,形成全面促进消费的良好环境,唱响提振消费、扩大需求主旋律。同时要动态跟踪活动过程,统计量化活动成效,梳理活动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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