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蒙徽:补齐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短板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补齐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短板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王蒙徽
住有所居、住得安全是中华民族的千年期盼,也是每一个中国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最直接的体现。2012年岁末,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阜平调研时强调,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是中央确定的目标。农村危房改造是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中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的重要举措。8年多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深入推进,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取得决定性胜利,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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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解决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问题作为实现贫困人口脱贫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工程。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脱贫攻坚的标准,就是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住房安全有保障主要是让贫困人口不住危房”。贫困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一直是习近平总书记心中牵挂的一件大事。8年多来,总书记走遍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深入贫困村考察调研,每到一处都要走进贫困群众家中察看住房情况。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一系列精准扶贫政策直抵人心,一系列精准扶贫举措掷地有声,农村贫困群众住房安全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
“旧貌”换“新颜”,获得感成色更足。在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以及相关搬迁工程的促进下,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从2010年的36.2平方米提高到2019年的48.9平方米。北方地区结合农村危房改造积极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同步对墙体、屋面、门窗等围护结构进行节能改造,提高了室温和居住舒适度,减少了贫困群众冬季采暖支出,有效缓解了农村地区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问题。广西、贵州等地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同步实施卫生厕所改造和人畜分离,有效改善了农户居住卫生条件。湖南、云南等地对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传统民居实施保护性改造,既保障了贫困人口住房安全,又保留了农村传统建筑特色,留住了“乡愁”。许多地方结合农村危房改造,积极推进村内道路、绿化、安全供水、垃圾污水治理等设施建设,有效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
让农村贫困人口不住危房,是“两不愁三保障”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贵州省作为全国首个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省份,将农村危房改造作为保障贫困群众住房安全的重要举措,并以此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带动了农村居住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改善提升。图为贵州省黔西南州册亨县冗渡镇威旁村危房改造后的新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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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现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才能做得到
脱贫攻坚战不是轻轻松松一冲锋就能打赢的。8年多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持续推动脱贫攻坚往实里走、往深处走。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指挥、亲自督战,带领五级书记一起抓扶贫,数千万党员干部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同心协力创造了世界减贫史上的伟大奇迹,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在脱贫攻坚的伟大实践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保障贫困群众住房安全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抓落实,以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的实际成效彰显初心和使命。
改进作风保障农户权益。农村危房改造涉及贫困户切身利益,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能否获得政府支持、补助资金能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等,直接影响贫困群众对脱贫攻坚政策的满意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制定了严格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户“一卡通”账户。推动各地落实县级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实行危房改造任务分配结果和改造任务完成情况镇、村两级公开。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指导下,开展了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方面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及时解决群众反映问题,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全面小康大家一起走。广东廉江市和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自2017年9月结成对子,开展“携手奔小康”帮扶工作,针对山区群众建房材料运输成本高等实际困难,加大对贫困群众危旧房改造的补助力度,帮助他们实现安居梦。图为2019年9月3日,在黔桂乌英苗寨,群众正在帮助贫困户修建新木楼。新华社记者 黄孝邦/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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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是需要持续推进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民生民心工程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不仅关系到贫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更关系着脱贫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我们就要不断制定新的阶段性目标,一步一个脚印沿着正确的道路往前走。”“十四五”时期,要坚持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持续推进,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不断满足农村群众住房质量安全和品质需求,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