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丨检察系统先进典型事迹

发布日期:2021-03-31 08:54 编辑:商务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宿州市商务局 阅读: 字号:【  

前行  以人民的名义



——宿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主任张阳

     以人民的名义托付你,强化监督,坚守正义;以人民的名义期待你,责任重大,情洒心底。他就是张阳,36岁的他从事检察事业已经整整14年,这14年以来,审慎、公正、精准的工作作风让他从一名“检察新人”成长为业务专家。

 “刚上班那会,他就埋头钻进高高的卷宗里,连续几个小时头都不抬一下,倒的水都放凉了也想不起喝,几乎每天都要加班到深夜11点多才肯罢休,对自己的要求堪称苛刻。”同事们说。
2015年底,经群众举报,宿州市人民检察院立案查处了皖北煤电集团孟庄煤矿原矿长许某某等三人涉嫌贪污案,该案涉案金额竟达1亿多元。一时间,这件小官巨贪的案件引起媒体广泛关注,百姓群情激愤,办案压力很大。案件侦查终结后,张阳被指派负责承办该案的审查起诉工作。为此,他不声不响埋头苦干,用了整整一个半月的时间,细致认真地审阅了56册、共1万余页卷宗材料。在经过退查、数次引导取证,张阳提出了近百条的补充侦查意见,制作了近300页共20余万字的审查报告,认定了三被告人涉嫌10起贪污、71起受贿及私分国有资产共计1.3亿元的犯罪事实。该案经精细化审查和精准起诉,三被告人当庭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认罪悔罪,一审判决认定起诉指控的全部事实,采纳检察机关的全部意见。判决后,第一被告人服判不上诉,二三被告人上诉亦被省高法裁定驳回。


该案是监察体制改革之前,宿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我省检察机关迄今查办涉案金额最大、挽回经济损失最多的职务犯罪案件。

 张阳说:作为一名国家公诉人,国家和人民就是他永远的靠山盾牌,每次一想到这里,就不会害怕和退缩。
 在办理胡某等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罪上诉一案时,因涉案人数较多,庭审一直从清晨持续到了晚上11点多,整个对抗过程充满明枪暗箭、你来我往的激烈交锋。当时,所有被告人均对涉黑性质予以否认,辩称侦查人员刑讯逼供,辩护人配合攻势凌厉,甚至要求对侦查人员进行审判,现场坐满了被告人的家人,他们态度傲慢、言语愤慨,现场气氛十分紧张。但张阳作为该案的出庭检察员却能迅速冷静情绪,依靠细致的前期工作,从确凿详实的证据体系到严谨细密的论法辩理,层层推进、稳扎稳打地指控,对被告人企图脱罪的借口一一予以反驳,使案件定性得到了合议庭认可,也使得被告人及其亲属在铁的证据面前心服口服。

 


从检以来,张阳办理了500余件公诉案件,其中不乏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但却没有出现过一起错案,没有撤回起诉、被判无罪的案件。

     “行之力则知愈进,知之深则行愈达”。这是张阳抄写在记事簿上的一句话,同时也鼓舞他继续前行。多年来,他的辛勤努力和工作业绩也获得了广泛认可,先后被评为“宿州市优秀公诉人”“安徽省十佳公诉人”“安徽省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和“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业务专家人才”。






用青春谱写检察之歌



——灵璧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检察官解为见

   解为见,现任宿州市灵璧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三级检察官。多年来,他始终坚守“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职业情操,把捍卫人民利益作为执法办案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使其经得住时间和法律的检验。

 2018年,解为见参与办理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以李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涉及犯罪嫌疑人17人,涉及犯罪事实50余起、违法事实30余起,侦查卷宗多达百余本。由于涉案犯罪嫌疑人中有16人为未成年,分散收押在多个市的看守所,他与办案组成员辗转各地,进行权利义务告知、提讯等工作,在查清犯罪事实的同时,切实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在此期间,他与同级法院以及上级检察院就案件定性、证据补充等关键环节多次会商和汇报,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及时沟通,全面细致地审查案件,制作了1000余页的审查报告,后该案顺利提起公诉。经过法院审判,李某某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二年至二年四个月不等刑罚。2020年是扫黑除恶收官之年。这一年,他参与办理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杨某等16人“套路贷”恶势力犯罪案件。他和办案成员加班审查案件按时完成了审查起诉工作,并对被害人进行释法说理工作,成功引导13名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经过法院审理,主犯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对认罪认罚的被告人均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从宽处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解为见先后主办或参与办理了涉黑涉恶案件3件37人,人民法院均已做出有罪判决。就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类存在的问题,对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份,均得到有效回复。
 刑事检察工作繁琐复杂,面对人民群众的期待和繁重的工作压力,解为见躬身实干,以“过得硬”“求极致”的高标准对待每一起案件。如在办理涂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中,通过认真审查案卷材料,发现韩某某系实际车主,案发时在客车上揽客售票,应当作为共同犯罪一并处理,于是向公安机关发出《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成功追诉漏犯1名,并让其获得有罪判决。在日常工作中,解为见更加注重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如在办理宿州市首例涉疫野生动物保护案件中,他主动联系宣传部门利用新媒体平台,以微视频的形式向社会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生物安全和生态保护意识。
 



      解为见同志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为检清廉,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青年检察官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和新时代下的使命担当。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他荣获宿州市第六届全市“优秀公诉人”荣誉称号;2020年6月,荣获第十四届安徽省“优秀公诉人”称号。




用无悔青春激扬检察人生



——泗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扫黑办主任张妹

张妹,从检十多年来,她虚心学习、钻研业务,扎实工作、任劳任怨,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由于成绩突出,她先后荣获宿州市检察机关“最佳辩手”“优秀公诉人”等荣誉称号,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在安徽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荣获安徽省“优秀公诉人”称号两次,“优秀辩手”称号一次。



 2018年,她办理了宿州市高速大队原会计祁某某、黄某某贪污、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一案,该案系泗县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的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在全市具有较大的影响,在保证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的前提下,受理该案的8天后即将案件起诉至泗县人民法院,最终,泗县人民法院在刑事判决书中全部采纳了公诉机关的意见。
2020年,张妹办理了王某某等3人涉恶案。在提前介入和审查起诉期间,针对3名犯罪嫌疑人均不认罪、犯罪发生时间久远取证困难以及财产处置等问题,积极与侦查人员沟通,引导侦查机关取证,依法追诉漏罪一个,克服时间短、卷宗多的困难,加班加点全面细致审查卷宗,在办案组的共同努力下,审查卷宗40余册,形成了长达近千页的审查报告。最终,所有犯罪嫌疑人都认罪伏法。
 多年来,张妹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800余件,成功办理了一系列有影响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工作中张妹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她先后撰写并发表了30余篇论文。如《如何讯问交通肇事类犯罪嫌疑人》《盗窃机动车号牌勒索钱财行为之定性探讨》《刑讯逼供罪新论》《刑法第286条之一的释义学分析》等,其中《数个量刑情节并存适用研究》入选安徽省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成果资料库。

      张妹怀揣对检察事业的热爱,把自己的青春镶嵌在平凡而崇高的检察事业之间,每走一步都脚踏实地,每走一步都有所收获,每走一步都心存感激,用无悔青春激扬检察人生!





乘风破浪  勇敢前行



——宿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主任吴小燕

吴小燕,现任宿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从事检察工作13年,见证着吴小燕从面对新工作时的措手不及,到现在的从容笃定。
 


“将日常办案、百姓居家和公益诉讼有机结合,从百姓‘心坎上的问题’中摸排线索,才能形成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多种途径。”吴小燕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2016年5月,吴小燕在梳理线索时,一个案件引起了她的注意。宁波某制药公司在生产头孢的过程中,违法将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给常州某没有资质的化工公司进行加工提纯,常州某化工公司租用宿州当地一家不正规的生物公司的车间进行作业。两家公司均没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未履行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对周围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了解案情后,吴小燕与环保局的有关同志一起到案发地进行走访调查。在现场发现田地里草草建起的临时工棚来充当厂房,产生的废气直接排放到空气中,废水直接排到灌溉所用的沟渠中,大量废渣更是露天堆放,周围的田地和沟渠已经被腐蚀成墨黑色。吴小燕在走访与农民的聊天中了解到,他们虽然知道这个厂区排放的污水和废渣污染了环境,但是却对可能对他们的身体健康产生的严重后果一概不知,看到他们长期暴露在这样污染严重的环境下,吴小燕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解决这个案件,还他们原本无污染的农田。
回到办公室后,吴小燕立刻着手工作。她数十次到环保部门与他们进行对接会商,与公益诉讼部门的同事们一起,熬了几天几夜,整理了卷宗、检测材料,以及从环保局收集的文书证据等,准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向环保部门发送检察建议,多次督促他们加快案件办理进程。
在履行诉前和报批程序后,宿州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民事诉讼、公益诉讼的相关规定,就该案向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经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被告自愿承担了本起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的环境损害赔偿数额、应急处置费、环境监测费、环境损害调查及鉴定评估费合计540万元。
 



该案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后,皖北地区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多年来,吴小燕始终心系群众,恪尽职守,勇于担当,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她被省院、市院分别记个人二等功和个人三等功,并获得“十佳女政法干警”“优秀共产党员”“宿州市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优秀公务员”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来源:宿州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