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深入推进电商扶贫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关于征求《关于深入推进电商扶贫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安徽省推进“电商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电商扶贫工作的意见》(皖电商办〔2018〕6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征求《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电商扶贫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修改意见请于1月3日下午下班前将电子版(加盖公章)反馈至市商务局邮箱,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彭东阳 联系电话:3056519
电子邮箱:sznm519@163.com
附件:《安徽省推进“电商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电商扶贫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3日
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
电商扶贫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全市扶贫开发工作“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大力推进贫困地区电商扶贫,进一步放大电商扶贫效应,制定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坚持大扶贫格局,坚持市级负责、县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脱贫攻坚目标,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行蓄洪区,着力夯实电商扶贫工作基础,着力激发贫困群众电商创业就业内生动力,着力构建电商扶贫稳定利益机制,着力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切实帮助贫困群众增收脱贫,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持。
二、任务目标
到2020年,因地制宜综合施策,通过电商创业增收脱贫一批,电商产业链就业增收脱贫一批,电商稳定利益联结机制增收脱贫一批,助力贫困地区如期完成全面脱贫任务。
三、工作要求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做到帮扶对象精准、政策措施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牢记责任使命,注重构建电商扶贫稳定利益机制,激发贫困群众参与电商创业就业的自身意愿,帮助贫困地区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坚持脱贫攻坚与锤炼作风、锻炼队伍相统一。把脱贫攻坚战场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阵地,强化工作责任担当,培养了解农村、熟悉业务的干部队伍。
坚持调动全社会扶贫积极性。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两方面力量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
四、工作安排
(一)加强精准梳理。认真梳理辖区内愿参与、能参与农村电商创业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了解贫困户家庭主要农产品的生产信息,制定梳理方案,完善信息采集(市商务局、市扶贫局。排序第一为牵头责任单位,下同)。
(二)推进能力提升。加强贫困群众电商就业创业指导,推进愿参与、能参与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电商培训全覆盖(市商务局、市农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加强电商扶贫带头人培育(市商务局、市农委)。
(三)做好就业促进。鼓励和指导扶贫驿站开展网络销售,加强电商产业链相关企业用工信息对接,通过岗位补贴、场租补贴、贷款支持等方式,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近就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农委)。支持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开展电商创业孵化培育(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强化产销对接。组织开展电商扶贫“八进”活动,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户网销农特产品进平台、进市场、进商超、进社区、进机关、进院校、进高速、进餐企,鼓励各类网销平台设立“以购代捐”电商扶贫专区等(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委、市教育局、市交通局等)。支持贫困地区电商企业参加中国安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市农委)、安徽好网货大赛等活动(市商务局)。
(五)开展模式推广。在贫困地区大力推广“龙头+基地+合作社+农户”生产方式。鼓励企业“你种我销、你养我卖”“线上线下、同城对接”“一店带多户”“一店带一村”等模式,帮助贫困群众打通农产品销售渠道。打造一批电子商务扶贫企业和示范点(市商务局、市农委、市供销社、市扶贫局)。
(六)引导对口帮扶。支持市内外知名电商企业与贫困地区建立长期紧密的帮扶关系,开展产品网络促销活动,设立电商扶贫专区,进行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农产品采购,到贫困地区建设电子商务扶贫产业园区等(市商务局、市农委、市扶贫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
(七)培育电商品牌。引导支持贫困地区网销农产品和农村电商注册并使用商标,打造自主品牌。推进贫困地区将发展农村电商与推进“三品一标”相结合,发展特色产业(市工商局、市农委)。加强贫困地区区域公共品牌培育(市农委)。
(八)促进产业集聚。加强贫困地区开展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工作指导。支持贫困地区创建省级农村电商示范镇、示范村。支持贫困地区开展电商领域特色小镇、特色基地等集聚区建设(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农委)。
五、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调度推进所辖县(区)电商扶贫工作任务落实。县(区)人民政府是直接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任务落实(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要强化协作,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协调,强化资源要素供给(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强化政策保障。统筹省、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对贫困地区农村产品上行、农村电商培训、品牌培育、示范创建等予以倾斜支持(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地要制定相应政策措施,加强电商扶贫资源整合(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严格监督考核。围绕帮扶对象梳理、贫困户电商创业就业、电商增收脱贫等进行跟踪考核。坚持把作风建设贯穿全过程,依纪依法坚决查处贯彻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加强警示教育(各县区人民政府、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强化氛围营造。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时发布电商扶贫的政策措施、工作动态、先进典型等资讯,加强对电商扶贫先进典型、扶贫模式的宣传,及时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对电商扶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扬(各县区人民政府、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