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579/202206-00027 信息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宿州市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2-05-20 发布日期: 2022-06-09 16:01
文  号: 宿商商贸〔2022〕55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印发《宿州市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印发《宿州市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商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6-09 16:01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20

关于印发《宿州市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建设试点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宿商商贸〔2022〕55号

埇桥区人民政府,各市管园区管委会:

现将《宿州市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宿州市商务局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宿州市民政局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州市财政局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宿州市税务局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宿州市邮政管理局  

                                           宿州市银保监分局

                                                            2022年5月20日


宿州市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皖商流通〔2022〕24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全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服务民生、便利消费为宗旨,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原则,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工作要求,从2022年起,每年在主城区选择不少于4个商业业态较为齐全、商业设施和服务功能较为完善的社区开展便民生活圈示范建设试点,不断科学优化布局、补齐设施短板、丰富商业业态、培育市场主体、创新服务能力、引导规范经营,加快推进便民生活圈建设,将便民生活圈打造成为服务保障民生、推动便利消费及扩大就业的重要载体。

二、工作目标

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以下简称“便民生活圈”),是指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服务半径为步行15分钟左右的范围内,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基本消费和品质消费等为目标,以多业态集聚形成的社区商圈。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思路,主城区社区居民出家门步行5分钟左右到达便利店、10分钟左右可到达农贸市场(菜市场)、15分钟左右可到达超市基本要求,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到2024年底,主城区建设改造完成不少于15个省便民生活圈示范社区,争创国家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力争到2025年底,主城区实现80%以上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覆盖,社区商业便利化、品质化水平全面提升,社区居民生活便利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科学规划布局配置。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的要求,合理配置商业设施,确保商业面积、商业业态、建筑规格等满足需求。参照《社区商业设施设置与功能要求》(GB∕T 37915-2019)等相关标准,结合我市城市更新工作,科学规划完善商业布局,根据需要编制便民生活圈建设专项规划。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新建居住区、城乡结合部商业网点布局,围绕便利消费、便民服务,明确便民生活圈商业网点规模、布局、业态结构和服务功能。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商业和住宅可相对分离,商业设施与社区风格相协调,推动商居和谐。(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宿州经开区管委会、宿马园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埇桥区人民政府)

(二)分类建设布局。根据不同社区情况,加强分类指导。结合旧城改造和城市更新行动,盘活闲置的社区资源,因地制宜配齐便民商业设施。统筹利用闲置厂房、仓库、公有物业用房,重点补齐商业设施短板和提升现有设施水平。按照便利居民原则,优先选择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人流相对集中的区域,可结合社区服务中心、卫生中心、文化中心等公共设施、交通枢纽或沿居住区主要道路布局设置,确保居民步行 15 分钟可到达。新建居住区应坚持相对集中原则,优先考虑发展集聚式商业形态,重点建设社区商业综合体、社区购物中心、便民商业中心等,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商业设施配备相对齐全的社区应重点优化调整业态组合,注重引进新业态、新服务,拓展商业功能,提升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宿州经开区管委会、宿马园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埇桥区人民政府)

(三)丰富便民商业业态。加快推进社区农贸市场(菜市场)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丰富农产品品类、保障食品安全、提升管理水平、优化购物环境,鼓励增加配送上门等增值服务,提供更多便民服务。通过引进品牌企业、扩充现有网点功能等方式,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优先配齐便利店、综合超市、菜市场、生鲜超市(菜店)、早餐店、洗染店、美容美发店、药店、家政服务点、维修点、快递服务点、再生资源回收点等基本保障类业态,支持基本保障类业务网点的服务叠加,提供“一点多能”服务,更好就近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必需。根据社区发展基础和居民消费需要,积极引进品牌连锁企业,渐进式发展对居民生活品质提升迫切需要的老年康护、特色餐饮、社区食堂、运动健身、书店书吧、教育培训、幼儿托管、休闲娱乐等品质提升类业态,完善“一站式”便民服务功能,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育、家政、邮政快递、前置仓等延伸,推动“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满足居民多元化的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宿州经开区管委会、宿马园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埇桥区人民政府)

(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鼓励提供闲置资源和优惠政策,引导大中型超市、便利店、餐饮、药店等商贸企业发展直营连锁,对形象标识、门店管控、设施配置、服务标准、商品采购、物流配送实行“六统一”,发挥以大带小作用,开放供应链、物流渠道及门店资源,为传统夫妻店、杂货铺提供集采集配、统仓统配等一站式服务。支持发展社区商业专业运营商,对社区商业整体规划、统一招商、统一运营、规范管理,提升运营水平,探索“政府建设、企业运营”“企业投资、政府补贴”等市场化驱动模式,发挥运营主体的商业运营能力和街道社区对所属网点的管理优势,推动企业与社区共同创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宿州经开区管委会、宿马园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埇桥区人民政府)

(五)提升便民服务能力。鼓励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农贸市场(菜市场)、各类社区商业网点延伸便民服务功能,搭载网订店取、线上下单、配送到家、服务上门、代扣代缴、代收代发、打印复印、家政预约、旧物回收等项目,实现“一店多能”。鼓励推广“中央厨房+冷链+餐厅”“中央厨房+外卖”等模式,创新服务品类延伸服务链条,满足居民个性化消费需求。鼓励社区便利店、药店等延长营业时间,有条件的可24小时营业。鼓励连锁药店利用专业力量拓展老年康护、保健养生咨询或培训等项目,设立为老年人服务的专柜和体验店,保留面对面人工服务,提高便民的“温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宿州经开区管委会、宿马园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埇桥区人民政府)

(六)推进数字化发展。积极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智慧社区服务平台、家政网络平台、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等,向周边居民提供养老、托育、家政、购物、餐饮、休闲等信息服务,完善社区便民生活圈导视图,为社区居民提供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平台。支持品牌连锁企业(便利店、药店、家政服务站、美容美发店等)数字化转型,通过微信小程序、APP等提供信息查询、社区团购、线上购物等各类服务。推进智能快递柜、自助售卖机等智能设施进社区、进门店、进楼宇,提高社区商业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邮政管理局、宿州经开区管委会、宿马园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埇桥区人民政府)

(七)引导商户规范经营。发挥多方协同作用,整合街道、社区、物业、商户等各方力量,加强环境整治和自律规范,完善管理制度,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加强商业设施日常管理,规范引导性标识标牌,商户店招店牌应做到协调、整洁、美观。在鼓励举办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同时,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打击消费欺诈、假冒伪劣行为,落实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公示制度,促进社区商业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开展技能培训,提高服务技能,提升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宿州经开区管委会、宿马园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埇桥区人民政府)

(八)优化社会营商环境。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广电子证照应用,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简化店铺开业程序,加大住所与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力度,招牌设置和除法律法规需办理施工许可外的装修施工实行备案承诺制,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制。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违法情节轻微、无违法后果或后果较轻的,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幅度范围内给予适当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指导和帮助市场主体整改。落实社区团购“九不得”规定,督促平台企业承担商品质量、食品安全保障等责任,维护线上线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和消费者反馈评价机制,打造公平公开、广泛参与、竞争有序的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房管中心、市消防救援支队、宿州经开区管委会、宿马园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埇桥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商务局、市住建局为组长,市直相关单位为成员的联席会议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把便民生活圈作为扩大内需和做好“六稳”“六保”任务的有效手段,落实相关支持政策,统筹推进全市城市便民生活圈建设工作。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作用,扎实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责任单位:埇桥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宿州经开区管委会、宿马园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县(园)区要积极发挥属地作用,研究出台配套措施和细化方案,解决难点痛点,推动开展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作用,积极拓宽资金筹集渠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便民生活圈建设。各级财政部门统筹保障便民生活圈各类经费,形成多级培育共担机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宿州经开区管委会、宿马园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埇桥区人民政府)

(三)强化政策支持。加大支持微利业态经营力度,清理规范用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房租减免、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商户和企业按规定落实就业补贴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落实国家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及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对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为老服务、应急保供等名单企业依法依规提供信贷、保险优惠政策,创新消费信贷服务。落实加快便利店品牌连锁发展有关政策落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房管中心、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银保监分局、宿州经开区管委会、宿马园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埇桥区人民政府)

(四)做好宣传推广。便民生活圈建设边试点、边总结,对建设过程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开展便民生活圈建设的宣传报道,推动便民生活圈健康有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宿州经开区管委会、宿马园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埇桥区人民政府)


附件:1.宿州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2022年度宿州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名单

      3.宿州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宿州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商务部等12部门《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商流通函〔2021〕176号)和《安徽省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皖商流通〔2022〕24号)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我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工作,提高我市便民生活圈服务便利化、标准化、智慧化、品质化水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要,建立宿州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推进全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工作。

一、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成员由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房管中心、市税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邮政管理局、市银保监分局,埇桥区人民政府、宿州经开区管委会、宿马园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商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召集人,市商务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分管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商贸发展与管理科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指定相关业务负责人担任。

二、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会议。成员单位可以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执行。    

三、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应充分重视,共同做好全市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工作,埇桥区人民政府要牵头推进试点项目建设,相关市直部门要根据试点建设工作方案切实推进相关工作开展。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提出工作建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分工任务,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

四、成员单位职责

1.市商务局负责牵头做好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及时收集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成效、通报等有关情况,组织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联合成员单位加强对试点社区相关工作的指导。

2.埇桥区人民政府、各市管园区管委会负责统筹推进辖区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工作,在政策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等方面大胆探索,有针对性地制定所辖区域的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埇桥区每年打造不少于4个示范社区,市高新区、经开区、宿马园区打造不少于1个示范社区。同时,要研究制定辖区便民生活圈建设相关政策措施及建设项目,指定专人负责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月度工作进展以及季度、年度总结。

3.其他各成员单位根据试点建设工作方案分工,落实各自工作职责,在政策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等方面大胆探索,研究出台各自行业领域有利于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及季度、年度总结。积极配合联席会议办公室推动相关工作开展,形成工作合力。


附件2

2022年宿州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示范社区试点名单


1、宿州市埇桥区南关街道广场社区。社区基本情况:社区人口5903人,面积1平方公里,附近有苏果超市、大润发超市、苏宁、华夏购物广场4 个,南关菜市农贸市场1个,超市和便利店有14个。

2、宿州市埇桥区东关街道马号社区。社区基本情况:社区人口11585人,面积1.3平方公里,附近有国购广场、商之都时代广场、大润发宿州店共3个,幸福路邻里中心1个,超市和便利店32个。

3、宿州市埇桥区西关街道祥安社区。社区基本情况:社区人口0.796万人,面积1.2平方公里,附近有华夏世贸和吾悦广场购物广场2个,公平街农贸市场1个,超市和便利店有6个。

4、宿州市埇桥区三八街道银河社区。社区基本情况:社区人口2万人,面积1.5平方公里,附近有万达购物广场1个,皖北农贸大市场农贸市场1个,超市和便利店有27个。


附件3


宿州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时限要求

1

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责任人员,细化工作任务,督促定期报送试点项目进展,组织召开现场或视频会议及时跟踪督导试点项目推进和实施,整合街道、社区、物业、商户等各方力量扎实推进便民生活圈建设工作,把居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标准,推进试点工作顺利完成,取得良好成效。

市商务局、宿州经开区管委会、宿马园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埇桥区人民政府

当年6月底前

2

开展试点社区商业情况调研,组织摸排调查试点社区商业中心(邻里中心)和基本保障类、品质提升类业态网点底数,梳理汇总城市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基本情况。

市商务局,各县(园)区商务主管部门

当年8月底前

3

各辖区根据试点社区人口结构、经济水平、消费需求等,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制定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明确项目清单、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按方案积极组织推进落实。

宿州经开区管委会、宿马园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埇桥区人民政府

当年8月底前

4

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的要求,将便民生活圈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宿州市城市网点规划,并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好衔接。

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园)区商务主管部门

当年12月底前

5

通过引进品牌企业、扩充现有网点功能等方式,优先配便利店、综合超市、菜市场、生鲜超市(菜店)、早餐店、洗染店、美容美发店、药店、家政服务点、维修点、快递服务点、再生资源回收点等基本保障类业态,因地制宜发展老年康护、特色餐饮、社区食堂、运动健身、书店书吧、教育培训、幼儿托管等品质提升类业态。推进每个试点社区完成新增或改造至少2个便民商业网点。

市商务局、市房管中心、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邮政管理局、宿州经开区管委会、宿马园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埇桥区人民政府

次年12月底前

6

积极引导大中型超市、便利店、餐饮、医药等商贸企业通过直营、加盟等形式入驻社区,提升品牌连锁化覆盖率。鼓励社区便利店、药店等延长营业时间,有条件的可24小时营业。支持发展社区商业专业运营商,对社区商业整体规划、统一招商、统一运营、规范管理,提升运营水平。鼓励各类社区商业网点延伸便民服务功能,搭载网订店取(送)、代扣代缴、代收代发、打印复印、家政预约、维修缝纫、旧物回收、配钥匙开锁等微利业态,实现“一点多用”、“一店多能”。推进每个试点社区完成打造至少1个集多项便民服务功能于一体的便民服务集聚区(点)。

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宿州经开区管委会、宿马园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埇桥区人民政府

次年12月底前

7

整合智慧社区服务平台、家政网络平台、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数据资源,完善社区便民生活圈导视图,为社区居民提供线上线下融合的服务平台。支持品牌连锁企业(便利店、药店、家政服务站、美容美发店等)数字化转型,通过微信小程序、APP等提供信息查询、社区团购、线上购物等各类服务。推广应用鼓励加强智能信报箱(快递柜)、自动售卖机、 无人值守商店等智能化技术和设施进社区、进门店,提高社区商业智能化水平。推进每个试点社区至少新增至少5个智能设施。

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邮政管理局宿州经开区管委会、宿马园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埇桥区人民政府

次年12月底前

8

结合城市更新行动、老旧小区改造、居民活动中心建设、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等工作,统筹利用闲置厂房、仓库、公有物业用房,帮助试点社区因地制宜补齐商业设施短板和提升现有设施水平。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建设改造社区商业综合体、社区购物中心、便民商业中心等,完善“一站式”便民服务功能。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房管中心、市自规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宿州经开区管委会、宿马园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埇桥区人民政府,

持续推进

9

完善统计报送制度。加强便民生活圈的店铺数量、从业人数、居民满意度、建设改造投资额等指标统计,每季度向省级商务部门报送试点进展,反映生活圈试点前后的变化。及时总结便民生活圈试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提高社会各界的知晓率和认知度,发挥示范效应,带动全面发展。

市商务局、宿州经开区管委会、宿马园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埇桥区人民政府

持续推进

关于印发《宿州市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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