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关于RCEP企业相关问题的解答
1.RCEP15个成员国已于2023年6月2日全部完成生效程序,可互相实施关税减让,优惠政策红利将持续扩大。那什么是RCEP关税减让?
答:货物满足了原产地规则的规定,即具备协定原产资格,可以享受进口缔约方承诺的优惠关税待遇。RCEP明确规定每一个缔约方应 当根据关税承诺表削减或取消对其他缔约方原产货物的关税。
RCEP 关税减让的基准税率是每一缔约方2014年1月1 日生效的最惠国关税税率。RCEP各缔约方适用的关税承诺表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统一减让”,即RCEP 项下的原产货物,在上述缔约方进口时,都将缴纳相同的关税。另一类是“国别减让”,即对其他缔约方适用不同的降税安排,原产于不同缔约方的同一产品缴纳不同的关税。
2.RCEP降税模式有哪些?
答:主要分为4种:协定生效立即降为零;过渡期降为零;部分降税; 例外产品。从总体上而言,按照税目计算, RCEP 生效后将实现90% 以上货物贸易最终降为零关税,而且主要是立即降为零和10年内降为零。
3.RCEP 企业应对策略有哪些?
答:熟悉RCEP关税优惠,扩大优势产品进出口;吃透 RCEP原产地规则,深度参与区域产业链和供应链;借助RCEP 营商环境,增强国际合作和竞争本领。
4.企业使用中国(安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意义?
答:通过实施中国(安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取消行政性收费,增强透明度并鼓励竞争,压缩了“跨境贸易”的时间和成本。
5.企业投保中信保小微保险,保险费用由安徽省财政全额支付,不用企业负担。投保企业有何条件限制?
答:上年报关出口额大于0小于500万美元的企业和本年新开展出口业务的企业均符合条件。
6.什么样的投资行为可以算作外商投资?作为外商想参与境内投资都有哪些投资形式?
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下列情形:
(一)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二)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
(三)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项目。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