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时间提前再加力,最高补2万元!

发布日期:2024-09-27 17:13 编辑:商务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宿州市商务局 阅读: 字号:【  

近日,安徽省商务厅等9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皖商办流通函〔2024254号)精神等文件。宿州市全面贯彻执行!个人消费者每转让一辆旧车并购买一辆新车,可享受一次省级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个人消费者每报废一辆旧车并购买一辆新车,可享受一次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由于时间有限、额度有限,建议广大消费者尽快申报,开启您的新车生活!

汽车置换更新

补贴标准:自2024年7月24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对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以下简称“旧车”)同时新购燃油乘用车新车或新能源乘用车新车(以下简称“新车”)的,按新车《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价格(不含税)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置换更新补贴资金用完即止。

注意:政策实施时间由2024年9月7日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调整为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请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尽快申报。

新车价格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的,燃油乘用车补贴6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9000元;新车价格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的,燃油乘用车补贴10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3000元;新车价格20万元(含)以上的,燃油乘用车补贴15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8000元。

申请途径:即日起登录银联云闪付APP,搜索“安徽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小程序,进入“安徽省汽车置换更新”活动菜单,按要求填写信息、提交材料。消费者同时可通过省服务平台(银联云闪付APP入口)查询审核进度。

注意事项:

(一)旧车车主、新车车主与补贴申请人三者必须为同一人。

(二)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与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市级消费券不能同时享受。

(三)转让旧车、购买新车无先后顺序要求。

(四)旧车须于2024年9月7日前登记在消费者本人名下,新车须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五)注意在车辆转让后及时拍照留存《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相关页面照片,以免影响后续补贴申领。

汽车报废更新

补贴标准:自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

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申请途径:手机端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抖音、云闪付首页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