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选住房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06 16:26 编辑:商务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宿州市商务局 阅读: 字号:【  

 

各有关平台企业:

我市4月29日-5月13日在市区范围内开展购房发放消费券活动,为做好住房消费券发放工作,现公开征选住房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一、住房消费券设置情况

1.在展会政策期间(2023年4月29日至5月13日),凡是刚性需求的个人购买的市区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改善性需求的个人购买的市区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10000元/套标准发放消费券;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照5000元/套标准发放消费券。个人购买的第三套或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不享受消费券发放政策。

2.消费券领取、使用范围及有效期。

①购房人根据需要选择参与发券的平台领取消费券。

②经审核合格后,2023年6月1日起消费券以电子券包形式定向推送购房者。

③使用范围:消费券在所选平台主城区(含市经开区、市高新区、市宿马园区)覆盖的商户消费。

④消费券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逾期未使用的系统将自动收回。

二、发券平台资质条件

有申报意向的平台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3项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二)具备有效期内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等与本项任务相关的资质。

(三)承诺免费提供发券、核销、资金拨付等技术和服务。

三、发券平台申报条件

(一)信用状况良好。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具备与政府合作发放消费券的项目经验,近期在消费券发放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二)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

1.风险管控机制健全。住房消费券发券系统稳定可靠,消费券发放领用顺畅方便快捷,资金投放安全高效。能有效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

2.按照宿州市住房消费券发放工作部署及统一要求,能有效组织消费券发放,确保活动期间在消费者能够通过手机APP在入选服务平台上正常领取消费券,领券后到覆盖销售企业分类核销,核销后能按合同约定时限将财政补贴资金结算到商户。

3.能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出具分行业相关统计数据,包括消费券发放张数、金额、领券用户数、核销用户数、核销笔数、核销金额、订单金额、核销率、拉动比以及参与核销商家数量、规模类型等相关数据。活动结束后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数据报告。

(三)具备较强的运营服务能力。

1.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平台覆盖人群较广,消费者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平台支持覆盖宿州市主城区区域,平台企业可提供不受限额影响的大额支付方案,且能对商户按区域、行业业态进行有效管理。

2.提供高效运营服务保障。平台应加大活动期间人力投入,提高运营服务保障水平。制定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解决消费券发放、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消费券发放平稳有序,客户投诉妥善处理,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3.能够利用平台自有渠道配合开展活动宣传,扩大消费券政策影响,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鼓励叠加相应资源。平台可配套开展促销主题活动、配比资金、发动平台商户叠加优惠等,发挥消费券“叠加效应”,扩大消费券活动知晓率、参与率以及活动的影响力。

(五)违规责任。活动期间,若发生或发现违法事件或迹象,平台应第一时间向宿州市商务局报告,配合追回财政资金,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配合移交涉嫌违法犯罪的企业(机构)和个人相关线索,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对履约不力或违约的平台企业实行熔断机制,视情况终止该平台参与后续政府消费券发放活动的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发券平台申报方式

请有申报意向的企业于2023年5月8日9:30前,按照上述“资质条件”和“申报条件”中明确的内容,将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平台简介、用户数量、经营情况、以往活动成果简介、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及本次消费券发放执行方案等)报送宿州市商务局。经审核,资质齐全、业务专业、安全性好、覆盖能力强、服务质量好、工作配合度高、协调配套各种资源好的将作为合作平台。

联系人:杨大青

电  话:0557-3056519

地  址:宿州市汴河西路37号市商务局4楼405室

邮  箱:sznm519@163.com

 

宿州市商务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