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7 14:16 编辑:商务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宿州市商务局 阅读: 字号:【  

各县、区商务局,各市管园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行业管理,建立和完善成品油市场管理准入和退出机制,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439),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截止2023年底,全市已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

二、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含高速公路加油站)年度审查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对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开展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审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三、检查时间和程序 

(一)企业自查417日前,中石化、中石油、高速石化在GIS系统填报信息,并将年检材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送至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中海油及社会加油站(点)将年检材料提交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由县区商务局将相关信息录入GIS系统

(二)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查430日前,各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结合实地检查情况进行审查后,在《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中签署年检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将GIS系统的年检信息提交市商务局审核辖区年检工作总结、相关表格经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将PDF扫描件及电子文档一并报市商务局实地检查的图片及加油站点外观图片请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

(三)市商务局检查。2024年上半年,市商务局适时组织对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年审工作进行抽查。 

年审内容

(一)企业自查内容。2023年度企业经营状况,设施管理情况,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制度落实情况,相关证照情况。

(二)商务主管部门检查内容

1)经营情况重点检查企业的购销情况。通过检查企业供油协议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企业进销存台账,核实企业油品来源是否合规、销售数据是否真实。

2基础设施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安全、消防、环保等设施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3)质量计量环保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有无质检不合格情况,定期计量、防雷、油气回收检测检定情况。

4)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在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制度落实情况。

5)合规情况重点检查企业经营所必需的相关证照情况,是否合规经营。

6)整改情况重点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对企业的检查及整改情况。

7)贯彻落实治安反恐、应急处置工作重点检查是否违反治安反恐、应急处置工作相关规定,违规销售散装汽油、为无牌五车提供加油服务。

8停歇业企业排查辖区内停歇业或终止经营的企业,了解企业现状、停业原因以及办理停歇业手续情况。

(三)市商务局抽查内容

1)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年审工作完成情况;

2)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对年审中发现的问题的处置情况;

3现场核查部分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管理情况以及停业企业现状。

、年检材料

(一)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包括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基础设施情况,相关证照情况,2023年度在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以及协助加油站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配合情况的说明

(二)《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

(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六)有效期内的防雷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

(七)有效期内的加油机检定合格证书复印件;

(八)2023年度购油增值税发票(加油站每月不少于1张、加油点每季度不少于2张);

(九)2023年全年加油站站点购销台帐及记录成品油来源和销售去向的凭证材料其中购销台帐应规范建立、逐日登记,按月造册,台帐应包括如下信息:分油品标号的当日进货量附各批次进货单号、进货来源、检测报告)、当日销量不从加油机销售的,需备注销售去向、数量、单价及原因)和当日存量。

(十)加油站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油气回收检测报告;

(十一)停歇业的企业提交《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申请表》。

(十二)期拍摄的加油站全景照片,照片标注加油站名称和拍照日期(罩棚标注的企业名称应与经营资格证书相符)。

(十二)其他。(因在安全、环保、质量等方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通依法查处的,需提交有关说明、整改措施及执法部门出具的处理意见等材料)

提交年审的材料及数据必须真实有效,严禁伪造、弄虚作假;所有复印件必须保证字迹清楚。除须填写的表格、照片外,以上材料扫描的电子版可视同复印件。

六、工作要求

(一)全面开展实地检查。各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应急、生态、市场监管、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衔接,现场核实加油站点是否符合安全、环保、油品质量等相关管理要求,对年检过程中发现涉及国土、环保、安全、消防、规划建设、水域监管、价格、质量计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部门依照职责查处。

(二)规范年检信息填报。各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督导企业按照规范认真自查,撰写自查报告,按要求填报相关表格(详见附件),特别是成品油年销售量、年销售额以及非油品业务收入需准确完整,避免少报、漏报、错报,保证上报材料完整。对于明显错误或不符合年审要求的材料一律退回。

(三)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各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成品油企业年检及2023年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事项清单,组织开展加油站(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主要检查日常检查制度、油品购销台帐、风险隐患自查自纠等情况。并对排查出的问题,制订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督促企业限期完成整改。

(四)加强油气回收治理。指导企业加强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日常维护,及时更换密封罩等易损件,确保油气回收装置安全有效运转。对于未完成地下油罐防渗改造的加油站(点)或加油站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及未正常使用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暂缓年检,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企业,不予通过年检。                                                   

(五)认真撰写年检报告。各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年检工作经验,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梳理归类,提出解决意见。年检期间,原则上不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变更等事宜。申请注销的企业,经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具文上报。

联系电话:0557-3051719  邮箱:szswjsck@126.com

 

附件1.2023年度宿州市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汇总表

               2.2023年度宿州市成品油零售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3.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

4.成品油经营企业整改情况明细表

5.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情况明细表

6.加油站非油品业务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