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宿州市佳和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实施资格的公告
依据《安徽省家电及家装厨卫消费品“焕新”补贴实施细则》、《宿州市商务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宿州市加力推动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系列实施细则的通知》(宿商商贸〔2024〕8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审计及监管部门核查,宿州市佳和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存在先涨价再折扣、不属于补贴期间订单享受补贴政策等违规行为,取消其2024年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实施资格。宿州市商务局郑重提醒全市参与家电、家装厨卫、电动自行车等消费品以旧换新企业,务必严格执行政策,加强自律管理,依法开展经营。
对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中骗补套补、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欢迎广大消费者监督举报,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地区/部门 |
电 话 |
市场监管局 |
12315 |
市商务局 |
0557-3056519(家电、电动自行车) |
0557-3051719(汽车、家装厨卫) |
|
埇桥区 |
0557-2100812 |
砀山县 |
0557-8095155 |
萧 县 |
0557-5022770 |
灵璧县 |
0557-6081780 |
泗 县 |
0557-7020001 |
市经开区 |
0557-3952500 |
市高新区 |
0557-3927877 |
宿马园区 |
0557-2666053 |
宿州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