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冬季消费券开始发放啦!
根据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工作安排,宿州市将于11月21日至12月31日聚焦汽车、家电及数码再发放一批消费券(具体以各地通知时间为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徽动消费 乐享宿州”冬季促消费活动
二、资金规模
省市财政共统筹安排专项补贴资金5500万元。
三、发放时间
汽车购新消费券发放时间:2025年11月21日(含)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以新车《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本通知之前已取得发票的消费者向当地商务部门申报。
家电、数码产品购新消费券发放时间:以各地发布通知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以产品销售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四、活动内容及补贴标准
1.汽车消费券: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新车或新能源乘用车新车(以下简称“新车”)的,按新车《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价格(含税)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燃油汽车消费券设置3000元、5000元、7000元、9000元四种面额:购一辆5万(含)—10万(不含)新车,可使用3000元消费券;购一辆10万(含)—20万(不含)新车,可使用5000元消费券;购一辆20万(含)—30万(不含)新车,可使用7000元消费券;购一辆30万(含)以上新车,可使用9000元消费券;新能源汽车消费券在燃油汽车消费券的基础上,每个档位增加1000元。
2.家电产品消费券:个人消费者购买电视机、冰箱、空调(含取暖器)、电脑(含显示器)、洗衣机、扫地机器人、家用灶具(含吸油烟机)、热水器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1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元。
3.数码产品消费券: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含学习机)、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给予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1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
五、使用方式
汽车、家电及数码消费券到当地参与活动的商家领取核销,先到先得,商家名单以当地商务部门公布为准。消费券与安徽省家电及数码“焕新”补贴不能重复享受。本次活动由各县区、市管园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请有购买需求的消费者及时关注各县区、市管园区商务主管部门通知通知。
市商务局联系方式:0557-3051019;
各县区、园区商务部门联系方式:
埇桥区:0557-2100807、砀山县: 0557-8095155
萧 县:0557-5022770、灵璧县: 0557-6089980
泗 县:0557-7022574、经开区: 0557-3952500
高新区:0557-3927877、宿马园区:0557-2666053
皖公网安备 341302020003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