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商务局2026年度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消费券及促消费相关项目审核审计及绩效评价工作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03 15:50 编辑:商务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宿州市商务局 阅读: 字号:【  


根据工作需要,现择优选定有资质的机构,承担我市2026年度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消费券及促消费相关项目审核、审计及绩效评价等工作。

一、服务内容

(一)消费品以旧换新方面

1.对消费者在汽车报废更新服务平台提交的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材料,对照《安徽省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2026年安徽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2026年安徽省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皖商办流通函〔202625号)(以下简称“细则”)以及市相关要求,按时限进行全量审核,定期汇总报市商务局对市商务局拟兑现的每批申请资金,出具审核意见。

2.对消费者在安徽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提交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材料,对照《细则》以及市相关要求,按时限进行全量审核,定期汇总报市商务局对市商务局拟兑现的每批申请资金,出具审核意见。

3.商户安徽省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报名系统商品信息报备系统提交的参与活动申请材料,经各县区、园区初审通过后,对照《细则》以及市相关要求,按时限进行全量复核(选取部分开展入户复核)定期汇总报市商务局对市商务局拟上线的每批商户,出具审核意见。

4.对各县区、园区审核通过的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申请,对照《细则》以及市相关要求,月按不低于10%比例进行抽查复核(选取部分交易开展入户复核)出具审核意见。

5.对宿州市2026年汽车报废、汽车置换、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分类出具专项资金审计报告及绩效评价报告。

(二)消费券及促消费相关项目

6.2026年宿州市商务局牵头发放的汽车、家电、数码和普惠(餐饮、零售、票根)等品类消费券的发放、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及绩效评价。

7.对照每一期消费券的发放规则,对消费券投放、使用、核销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计,重点查看消费券投放是否符合要求,核销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有其他不合规支出等问题。每期消费券出具专项报告。

8.对照市商务局牵头组织的促消费相关项目活动要求,对活动进行审核审计,每次活动出具专项报告。

(三)其他服务事项

9.至少2名以上专人在2026年度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清算结束前的工作日常驻宿州市商务局开展工作(食宿、交通自理),并协助接受相应公众咨询,回应工作诉求。合同履行期间,工作人员按照要求签署保密协议。审计机构审核、审计过程要公开透明,并对审核、审计结果负责。对因审计机构审核、审计把关不严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由审计机构负责追回资金或承担相应损失。

10.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具体以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二、项目资金

预算15万元。

三、购买方式

最低报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最低价报价相同,则综合比选后择优选定)。如中标方中标后放弃,则按报价顺序依次排序候补。按委托方要求完成审计及绩效评价工作任务后,委托人依据合同约定金额支付全额费用。

四、投标单位须具备条件

1.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要成立专门项目审计组,人员不少于3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职称,其他参加审计人员必须是具备会计师或审计师中级职称的财务、审计人员;

4.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

5.中标人须在签订书面合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10%),待中标人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依据合同约定金额支付全额费用并退回履约保证金;未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则不予退回保证金,并不再允许参与市商务局组织的其他招标活动。对中标后放弃中标的单位,不再允许参与市商务局组织的其他招标活动。

6.在参与宿州市商务局以往审计项目被相关部门认定存在违规行为的审计机构,不得参与本次征选。

五、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

1.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单位同意参加招标的承诺书(含材料真实性及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注明具体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由公司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提供项目报价单(加盖公章)

4.提供信用记录证明材料(第三方信用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或信用中国网站信息查询结果)。

六、报名和开标时间

有意参加投标的会计事务所在202625日上午11:00前将投标材料加盖会计事务所骑缝章密封送(寄)至市商务局(宿州市埇桥区汴河西路37号市商务局三楼308会议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不得参与竞标。报名时间结束后,在市商务局三楼会议室开标,请各报名单位派人参加,有关中标结果将在局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联系人:女士,联系电话:0557-3056519

 箱:sznm519@163.com

 

 

                              宿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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