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扩围宿州市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补贴范围(地方自主补贴品类)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安徽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自主品类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商办运函〔2026〕166号)有关要求,我市将扩展宿州市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补贴范围(地方自主补贴品类),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策实施时间
自6月8日开始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实施过程中因上级政策调整或资金规模等情况需提前结束的,以宿州市商务局公告为准)。
二、补贴品类、范围和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智能清洁机器人(包括洗地机、吸尘器、扫地机器人)、外骨骼机器人、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智能门锁、洗碗机等5类产品,给予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的补贴。每类产品每名消费者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如:某消费者使用补贴购买了洗地机,即视为该消费者智能清洁机器人的补贴资格已使用完毕,同一消费者无法再参与吸尘器、扫地机器人的补贴,但可参与外骨骼机器人、智能马桶、智能门锁、洗碗机等其他品类)。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智能健康监测及辅助类产品(包括制氧机、呼吸机、助听器、电动轮椅)给予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20%的补贴。该类产品每名消费者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如:某消费者使用补贴购买了助听器,即视为智能健康监测及辅助类产品的补贴资格已使用完毕,同一消费者无法再参与电动轮椅、呼吸机和制氧机的补贴)。
上述6类智能家居(含适老化家居)产品须具有统一国标的商品条码,其中,有效能或水效标识的产品须为1级能效或水效等级的产品,智能健康监测及辅助产品应为依法依规注册的二类医疗器械产品。
三、商户报名参与条件
1.已参与2026年我省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的商户申请参与自主品类购新补贴活动的,由商户向县区商务部门报备并落实商品价格备案、公开承诺等要求后参与活动,无须再次申请和审核。
2.新申请商户参照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有关商户申请及审核流程实施,详情可在宿州市商务局官网— 消费品以旧换新专栏 (https://mofcom.ahsz.gov.cn/ztzl/xfyjhx/index.html)查询;报名系统增加“参与自主品类”选项,2026年6月1日16时后报名的商户(含6月1日前报名系统中区或市级予以未审核通过的商户)必填,如商户申请参与智能健康监测及辅助类产品(包括制氧机、呼吸机、助听器、电动轮椅)补贴活动,还应填报“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此项(支持PDF和图片模式)。
3.其他的活动要求参照《2026年安徽省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省、市另有要求的,以具体要求为准。
各县区、园区商务部门联系方式:
埇桥区:0557-2100812 砀山县:0557-8095155
萧 县:0557-5022770 灵璧县:0557-6089980
泗 县:0557-7020001 市经开区:0557-3952500
市高新区:0557-3927877 宿马园区:0557-2666053
宿州市商务局
2026年6月4日
皖公网安备 341302020003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