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4 14:15 编辑:商务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宿州市商务局 阅读: 字号:【  

各市商务、财政、乡村振兴局,广德市、宿松县商务、财政、乡村振兴局: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和《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 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3〕101号)要求,经县级申请及项目初验、市级验收、专家评审、省级复核等程序,确定20个县(市、区)为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具体名单如下:

宣城市宣州区、宣城市宁国市、黄山市徽州区、广德市、六安市舒城县、阜阳市临泉县、宿州市萧县、芜湖市南陵县、安庆

市桐城市、黄山市屯溪区、亳州市涡阳县、阜阳市颍泉区、池州市青阳县、铜陵市义安区、亳州市利辛县、滁州市明光市、亳州市谯城区、安庆市太湖县、六安市霍山县、安庆市潜山市。

请各相关市商务局会同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加强对上述试点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工作指导。加大探索创新,总结提炼经验做法,为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