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2019年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程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市民生办:
按照全省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程工作部署,依据《安徽省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程实施办法》、《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商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皖商建〔2019〕140号)等文件精神,宿州市对2019年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程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9〕14号)及《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宿政发〔2019〕1号)文件要求,我市2019年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程重点目标任务为:在巩固农村电商发展成果基础上,强化农产品上行服务能力建设,扩大农村产品网络销售,加强农村电商品牌建设,提升农村产品上行的质量效益,引导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2019年以来,全市积极开展申报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创建工作。经申报、评审、公示等程序,创建省级农村电商示范镇6个,省级农村电商示范村29个,省级农村电商示范网点49个,省级农村电商示范企业6个和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品牌12个;引导和鼓励网点开展农产品上行并帮助周边群众网销,大力推广“电商企业+基地+合作社+贫困户”、“你种我销、你养我卖”模式,全市目前推广此类模式项目36个。全面完成省下达我市2019年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二、绩效自评基本结论情况
(一)宿州市及各县区绩效自评得分
结合安徽省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程绩效评价办法及评价指标,宿州市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程绩效评价得分为99.2分。依据各县区绩效自评及上报材料,经市级审核,各县区得分情况为:砀山县100分、埇桥区99分;泗县99分、萧县93分、灵璧县97分。
(二)项目投入情况
1、项目申报管理
(1)奖补政策合规性(满分6分,自评得分6分)
各县区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省级农村电商奖补政策的通知》(皖财企〔2019〕395号),合规制定2019年农村电商民生工程建设奖补政策,此项得满分。
(2)项目申报符合性(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1.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9〕7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宿政办秘〔2019〕40号),明确年度目标任务,2019年,全市积极开展申报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创建工作,所有申报的项目均符合制定的申报材料要求。
(3)审批程序规范性(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1.宿州市四县一区对项目实施申报材料进行规范审核,此项自评得分1.5分;2.市商务局对项目建设和资金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召开农村电商示范创建工作审核会议,并及时反馈省商务厅。此项自评得分3分;
2、资金落实情况
(1)奖补资金到位率(满分2分,自评得分2分)
全市四县一区民生工程奖补资金已全部按照规定时间节点拨付到位,到位率100%。
(2)奖补资金到位及时率(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全市四县一区民生工程奖补资金已全部按照规定时间节点拨付到位,及时率100%。
(三)项目过程情况
1、项目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满分6分,自评得分6分)
1.开展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程以来,我市商务部门高度重视,印发了《关于成立宿州市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责任落实。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雷云启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佘锋副组长的市级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市商务局商贸科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落实全市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程工作。此项自评得分2分;2.埇桥区及砀山县、泗县、萧县、灵璧县均根据国家、省、市要求,制定了全面的工作机制和监督管理制度,对项目建设进行规范管理。此项自评得2分;3.埇桥区及砀山县、泗县、萧县、灵璧县均根据国家、省、市要求,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建设进行规范管理。此项自评得2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满分6分,自评得分6分)
1.为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市商务局多次召开工作调度会,部署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此项自评满分得1分;2.各县级主管部门2019年实施调度和检查均超过2次。此项自评满分得2分;3.项目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省级农村电商奖补政策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此项自评满分得1分;4.对项目按规定开展绩效评价。此项自评满分2分;5.截止目前,全市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程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2、财务管理
(1)会计核算规范性(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1.四县一区制定了《灵璧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等文件,且均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此项自评得分2分;2.四县一区项目实施单位建立了资金专账,财务制度健全,并做到专款专用。此项自评满分得1分。3.四县一区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拨付公示程序,不存在违规现象。此项自评满分2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1.四县一区严格执行制定的资金管理办法,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将资金拨付项目单位,资金拨付手续完备。此项自评满分得1分;2.资金拨付凭证合规,不存在大额现金支付、不合规票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虚假套取资金现象。此项自评满分2分。
(3)监督检查有效性(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1.市商务部门均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此项自评满分1分;2.市、县两级商务部门对资金拨付情况进行了必要的监督检查,经在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资金拨付过程不存在问题。此项自评满分1分。3.全市及四县一区均对2018年以前开展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此项自评满分2分。
(四)项目产出情况
1、项目产出
(1)目标任务完成率(满分8分,自评得分8分)
全市已认定省级农村电商示范镇6个,省级农村电商示范村29个,省级农村电商示范网点49个,省级农村电商示范企业6个和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品牌12个,目标任务完成率超过100%。此项自评满分8分。
(2)完成时效性(满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按照工作要求,我市及时组织各县区开展绩效评价,并做市级自评,撰写宿州市绩效自评报告。目前,市级及各县区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程绩效自评报告及证明材料已按照时限要求,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反馈。此项自评满分10分。
(3)项目建设规范性(满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根据《安徽省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程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我市严格按照要求推进农村电商示范建设建设。经现场踏勘,全市已认定省级农村电商示范镇6个,省级农村电商示范村29个,省级农村电商示范网点49个,省级农村电商示范企业6个和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品牌12个,符合项目建设标准。此项自评满分10分。
(五)项目效果情况
1、项目效益
(1)社会效益(满分8分,自评得分8分)
1.根据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程战略部署和建设要求,围绕扩大农村产品网络销售、培育农村电商经营主体和农村电商品牌建设,优化升级农村电子商务,促进农村生产关系不断完善。此项自评满分2分;2.组织开展农村电商产销对接活动,比如灵璧县娄庄镇姚山村的“贫困西瓜”产销对接活动、灵璧县浩园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的“让“柿”界充满爱”和下楼镇陈潭村的“消费扶贫”产销活动、泗县邮政分公司举办“919”电商购物节,金丝绞瓜线上销售10921单21.69万元;举办“电商扶贫,油桃先行”油桃采摘活动,销售3万余元;组织企业到深圳参加“第七届中华慈展会”,展销农特产品5千余元;泗县搜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产销对接活动,帮助大庄镇小宋梨园销售酥梨10余万元。此项自评满分2分。3.在电商促进贫困户增收的案例或电商扶贫报道方面,《中国扶贫杂志》刊登1篇,《安徽日报》刊登1篇,人民网转载报道3篇,省商务厅网站、市县民生工程网站等均有报道,此项自评满分2分。4.灵璧县的《农村小店借助电商政策快速发展》列入安徽省商务厅编印的《安徽省农村电商案例汇编100例》、“泗县五项措施强力推进2019年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分别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安徽省财政厅官网宣传交流推广。此项自评满分2分。
(2)经济效益(满分8分,自评分7.2分)
1.2019年1-12月,全市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增长率20.1%,低于25%。此项自评得分3.2分2.完成农村电商示范镇、示范村、年网销额超1000万元企业、年网销额超100万元品牌的培育任务。此项自评满分4分。
(3)可持续影响(满分9分,自评得分9分)
1.制定《宿州市农村电商升级优化工作方案》规范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强化农村电商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对“两中心、一站点”的运营统筹和监督管理,对2017年农村电商项目正常运营维护。同时,各县区也出台制定了多项支持农村电商发展的政策措施并予以实施。此项自评满分4分;2.2019年,我市电商经营主体培育任务为500个,截止12月份,我市新增电商经营主体618个,完成任务的123.6%。此项自评满分3分。3.2019年,全市电商培训人数15162人次,其中电商实操培训人数达10819人次,占比73.5%。此项自评满分3分。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程改善了农村的生活环境,提高了农村群众获得感,群众满意度较高,各渠道未出现问题反映。市商务局通过电话访问随机开展了电商振兴乡村工程满意度调查,满意率达到90%以上。此项自评得分4分。
三、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差距及原因分析
经过自评,我市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程组织有力、管理有序、推进迅速,已全部实现了省级制定的绩效目标。但是仍然存在部分县区农村电商发展氛围不浓厚、基础服务体系尚不完善、农村电商示范镇、示范村建设工作依然存在差距等问题。下一步我市将加大资金投入和奖补力度,加快推进示范镇、村创建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优化提升基础设施。继续夯实基础,巩固提升“两中心、一站点”功能,真正发挥电商公共服务功能。一是不断丰富和拓展公共服务中心功能,充分发挥公共服务中心的公益性、普惠性和对农村电商发展的带动力;二是对县区物流快递资源进一步整合,发挥县区内电商物流配送应有作用;
(二)加大农产品上行力度。挖掘、培育农产品上行品牌,做好现有农产品品牌的标准化生产及品牌化运作,支持农产品网销上行。组织各县区与苏宁易购、农村淘宝、京东、淘实惠、邮乐购等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对接,加强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建设,推动特色农副产品网上销售。
(三)加强电商人才建设。一是积极争取落实机构和人员编制,扩充商务主管部门电商工作队伍,筹备成立专门的电子商务工作机构。同时,建议省级层面做好顶层设计,推动基层电商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全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二是加大企业电商专业人才培养与引进,建立电商人才长期系统化培训机制。
(四)继续推进示范创建。2019年,继续培育创建一批省级电商服务示范镇、示范村、示范网点,继续培育一批年网销额突破1000万元农村电商重点企业和年网销额突破100万元知名品牌,推广一批“电商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你种我销、你养我卖”模式典型。
附:《宿州市及各县区电商振乡村提升工程绩效自评表》
宿州市商务局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