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宿州市家电及家装厨卫消费品
“焕新”补贴发放公告
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安徽省家电及家装厨卫消费品“焕新”补贴实施细则》等要求,积极做好家电及家装厨卫消费品“焕新”补贴政策落实工作,市商务局拟发放2024年宿州市家电及家装厨卫消费品“焕新”补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24年9月13日(含当日,下同)至12月31日。
二、发放对象
购买家电和家装厨卫的个人消费者。
三、补贴范围
家电类产品:2级及以上能效(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冰柜、冷藏柜)、洗衣机(含洗干一体机)、电视(含激光电视、投影仪)、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脑(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热水器(含燃气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等8类。
家装厨卫(智能家居)类产品:2级及以上能效(水效)标准的净水机、洗碗机、扫地机器人、空气净化器、淋浴器、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干衣机、智能门锁、智能窗帘、智能晾衣架、智能床、智能床垫等12类。
四、补贴标准
活动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参与商户购买适用补贴产品给予“立购立减”补贴。其中,2级能效(水效)标准产品,给予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销售价格15%的立减补贴;1级能效(水效)标准产品,给予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销售价格20%的立减补贴;对没有规定能效(水效)标准的产品,给予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销售价格15%的立减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申报领取一张优惠补贴消费券,单件商品补贴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
五、使用方式
补贴资格领取:个人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首页“皖惠通”专区报名,点击购买的商品品类进行资格核验。资格核验通过后,可在报名页面“我的优惠资格”中查询。
补贴资格使用:领取补贴资格后,到参与商户购买所选商品时,在订单支付环节按规定标准享受政府补贴。
注:在报名及支付环节,消费者的手机等移动终端要授权云闪付APP获取位置定位权限。补贴资格有效期为7天,失效后可再次报名申领;2024年12月31日24时后所有补贴资格将失效。消费者可提前领取补贴资格,也可在购买商品时即领即用。
六、商户征集
1.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和纳税,从事家电及家装厨卫产品销售服务在宿州市内具有实体门店的商户,管理运营规范,诚信经营。
2.要求商户能够提供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上门收旧等综合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具备补贴资金垫付能力,愿意与省服务平台对接完成补贴商品信息上传、交易收单和支付等工作;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独立对公账户和开具税务发票的能力;有进销存信息化管理系统,能按要求提供补贴实施期间相关台账资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承诺按照补贴政策要求,及时上传有关资料,严格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承诺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能够通过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的方式规范处置回收的废旧家电、废旧家装厨卫等产品;承诺不以任何形式骗取套取补贴资金,不虚标价格、变相涨价,不销售假货、以次充好,不强制捆绑、搭售;承诺活动期间按照商务部门要求制作和张贴相关宣传资料;承诺制作和张贴参与商品标价牌,标明政府补贴优惠等信息;承诺按要求提供活动期间产品销售及以旧换新有关情况;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补贴规则,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监督。
3.符合上述条件有意愿参加宿州市家电及家装厨卫产品以旧“焕新”活动的商户,可与所在县区、园区商务部门联系,获取报名流程、参与商户条件等信息,按照有关要求向所在县区、园区商务部门报送申请材料。
4.市商务局将根据各县区、园区实际报名情况,动态添加参与商户名单并及时予以公布。
七、商户上传材料
参与此次家电及家装厨卫消费品“焕新”补贴活动的商户,需要及时向对应平台上传以下资料:
1.销售凭证(银联商务以旧换新定制终端交易POS单)。
2.发票(参与补贴活动的销售发票抬头为个人;销售发票抬头为消费者姓名的,应与补贴资格领取人(云闪付APP注册人)为同一人。在发票中列明产品类别、品牌和型号,并备注“1级能效(水效)”或“2级能效(水效)”或“没有规定能效(水效)”、“政府补贴XX元”等补贴信息。发票价税合计金额应为“消费者个人支付金额+补贴金额”。
3.消费者联系方式和收件地址。
4.参与活动的商户需要准确的选择线上/线下和商户报名所在县区、园区商务部门信息等。
附件:1.2024年宿州市家电及家装厨卫消费品“焕新”补贴参与商家名单(第一批)附件1开通商户明细(第一批).pdf
2.各县区、园区商务部门及银联联系电话附件2县区、银联联系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