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5年宿州市电动自行车
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企业和
回收企业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根据《2025年安徽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现面向宿州市范围征集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企业和回收报废企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30%予以“立购立减”补贴。其中,换购锂离子蓄电池新车的,最高补贴700元;换购铅酸蓄电池新车的,最高补贴900元。每位消费者可享受1次补贴。
二、销售企业报名要求
(一)申报条件
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的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的商户。
2.遵从本次补贴统一规范和要求,能够与省服务平台对接完成补贴商品信息上传、交易收单和支付等工作。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独立对公账户和开具税务发票的能力;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具有完善的进货、销售、回收管理台账。
4.管理运营规范,诚信经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相关要求
1.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2.参与商户应做到补贴商品明码标价、注明政府补贴优惠,公开老旧电动自行车回收价格和去向,做到政策图解、价格公示、监督电话、承诺书“四上墙”。
3.公开承诺做到不先涨价再补贴,参与以旧换新补贴车型的销售价格不高于前1个月内同款产品的平均成交价格,特殊情况需报经属地有关部门同意。
4.承诺不伪造冒用证书,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捆绑、搭售,不拆分发票、虚开发票、凑单开票以及“退货不退补”“一车多卖”,不以任何形式骗取套取补贴资金,不非法拆解回收的旧车,如有上述行为,自愿承担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三)申报材料
有意向参与的销售企业,请持如下报名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材料)提交至企业所在县区、园区商务部门。
1.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银行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实体门店照片2张(门头+内部照片各1张)。
3.参与商户报备表(附件1)
4.价格报备表(附件3)。
5.带有法人或负责人签字、商户盖章的承诺书(附件4)。
6.2024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后同),新成立的商户提供成立以来月度财务报表;提供会计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7.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提供前一季度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提供近三个月纳税申报表,已缴纳税款的提供完税证明。新成立的商户提供成立以来纳税申报表。
8.提供近一月进销存登记台账(或进销存信息化管理系统截图及近一月进销存汇总表)。
9.经销企业与资质回收企业签订的回收协议,并提供签约回收企业相关资料;企业自行开展回收业务的,需提交本企业回收相关资质材料。
10.查询“信用中国”或“信用安徽”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个体工商户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打印“个人信用报告”。
11.品牌授权书或销售协议。
三、回收企业报名要求
(一)申报条件
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并已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或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2.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手续。
3.具有与老旧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规模相匹配的人员、设施设备;对拆卸产生的各类产物和固体废弃物应分类贮存,废铅酸蓄电池、废线路板等危险废物的贮存场所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锂离子蓄电池的贮存场所应采用实体隔墙与其他区域分隔,并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器等。
4.与具备废铅酸蓄电池利用资质的企业和锂离子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确保老旧蓄电池规范处置。
5.具有信息化管理系统,详细记录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数量、种类、处理等信息,做到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来源、去向可查询。
6.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生产经营正常,管理制度健全。
(二)相关要求
回收企业应签订承诺书。承诺及时回收合作商户的老旧车辆,做到“一日一清”;规范拆解老旧车辆,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自带的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规范移交给拆解或综合利用企业安全储存并专业处置,确保不流入二手市场;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监督,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补贴政策的审计、绩效评价等。
(三)申报材料
有意向参与的企业,请持如下报名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提交至企业所在县区、园区商务部门。
1.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或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3.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手续。
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5.与老旧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规模相匹配的人员、场地、设施设备等证明材料。
6.对拆卸产生的各类产物和固体废弃物分类贮存等证明材料。
7.与具备废铅酸蓄电池利用资质的企业和锂离子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签订合作协议。
8.企业相关管理制度。
9.信息化管理系统相关证明材料。
10.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11.参与回收企业报备表(附件2)。
12.回收企业承诺书(附件5)。
四、报名方式
各县区、园区商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本地区参加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回收企业,动态分批次将企业申报材料、参与商户(回收企业)报备表(纸质盖章版、PDF电子版)报市商务局商贸科。
市商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的企业资质进行审核。确定参加本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销售、回收企业名单,通过省服务平台或市商务局官网等方式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有关要求
(一)积极组织征选。各县区、园区商务部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规范开展商户征集、审核等工作,严格把关,确保补贴活动安全、有序、高效开展。首批参与活动的商户名单于2025年3月7日前报备市商务局,后续名单及时报备。
(二)全面压实责任。各县区、园区商务部门与参与商户、回收企业,参与商户与省服务平台属地服务机构,参与商户与回收企业等应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各要组织参与商户签订承诺书,加强工作指导和培训,引导商户规范开展经营活动。
(三)加强监督检查。参与商户实行动态管理、有进有出。各县区、园区商务部门要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补贴活动的监督检查。活动期间,如发现参加活动的商户、回收企业不履行相关承诺、服务问题突出、违法违规等行为,将采取取消活动资格、向社会公示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各县区、园区商务部门联系方式:
埇桥区:0557-2100812、砀山县:0557-8095155
萧 县:0557-5022770、灵璧县:0557-6081780
泗 县:0557-7020001、经开区:0557-3952500
高新区:0557-3927877、宿马园区:0557-2666053
附件:1.参与商户报备表
2.参与回收企业报备表
3.价格报备表
4.参与商户承诺书
5.回收企业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