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宿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补贴发放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20 18:29 编辑:商务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宿州市商务局 阅读: 字号:【  

根据《2025年安徽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积极做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落实工作市商务局联合相关部门拟发放2025宿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25年3月20日(含当日)开始。

二、发放对象

在“云闪付”APP报名成功且向参与商户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应含有蓄电池)并购买符合要求的新电动自行车的个人消费者。

三、补贴范围

参与补贴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 42295—2022)及第1号修改单、《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 42296—2022)及第1号修改单等要求。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2024)标准要求。上述标准如有调整,按新标准执行。参与车型均应具有产品合格证、CCC证书。

四、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30%予以“立购立减”补贴。其中,换购锂离子蓄电池新车的,最高补贴700元;换购铅酸蓄电池新车的,最高补贴900元。每位消费者可享受1次补贴。

具体参与活动商品以实际到店咨询为准。

五、使用方式

本次补贴按照“立购立减”方式实施,分线上、线下两种渠道购买。交售的旧车按当地报废车的市场价回收,旧车回收价格由回收企业或回收的销售门店与消费者自行协商确定。

(一)通过线下门店购买(交旧购新同步)

1.平台报名。消费者打开手机GPS定位功能,在云闪付首页“皖惠通-以旧换新”专区(或与省服务平台实现对接的其它平台)报名,上传旧车行驶证或旧车合法来源承诺书,完成资格核验,领取补贴资格(消费者只可领取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或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其中一类补贴资格。若错领,可在云闪付APP“我的”-“优惠券”中左滑删除,重新报名领取)。

2.门店交旧。报名成功后将旧车送达并交售参与活动商户,出示个人身份证件和报名信息(即报名成功界面。通过点击领取页面右上角“我的报名信息”向商家展示)。参与商户现场核验旧车和个人身份证件等信息是否与报名信息一致,如一致,则可参与以旧换新活动;如不一致,则不能参与活动。

3.门店购新。消费者在交旧的参与商户选购新车,在订单支付环节按规定标准享受政府补贴。

(二)通过线上渠道购买(先购新后交旧)

1.平台报名。消费者打开手机GPS定位功能,在云闪付首页“皖惠通-以旧换新”专区(或与省服务平台实现对接的其它平台)报名,上传旧车行驶证或旧车合法来源承诺书,完成资格核验,领取补贴资格(消费者只可领取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或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其中一类补贴资格。若错领,可在云闪付APP“我的”-“优惠券”中左滑删除,重新报名领取)。

2.线上下单购新。报名成功后,消费者在已开展补贴活动的线上平台(可在省服务平台查询)内参与商户或专区选购新车,在订单支付环节先行按规定标准享受政府补贴。

3.线下交旧取新。消费者线上下单后,将旧车送达并交售线上渠道所指定的线下参与商户,出示个人身份证件和报名信息(即报名成功界面。通过点击领取页面右上角“我的报名信息”向商家展示)。参与商户现场核验旧车和个人身份证件等信息与报名信息是否一致,如一致,则交售旧车并提取新车;如不一致或有其他情况的,应取消交易。

线上线下交旧购新时,个人消费者均要提供本人与旧车合影照片等信息,配合商户做好必要的补贴信息收集等工作。

六、参与商户、回收企业征集

参与商户、回收企业请向属地商务部门报名。

(一)参与商户至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的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的商户。

2.遵从本次补贴统一规范和要求,能够与省服务平台对接完成补贴商品信息上传、交易收单和支付等工作。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独立对公账户和开具税务发票的能力;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具有完善的进货、销售、回收管理台账。

4.管理运营规范,诚信经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参与的回收企业至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并已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或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2.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手续。

3.具有与老旧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规模相匹配的人员、设施设备;对拆卸产生的各类产物和固体废弃物应分类贮存,废铅酸蓄电池、废线路板等危险废物的贮存场所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锂离子蓄电池的贮存场所应采用实体隔墙与其他区域分隔,并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器等。

4.与具备废铅酸蓄电池利用资质的企业和锂离子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确保老旧蓄电池规范处置。

5.具有信息化管理系统,详细记录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数量、种类、处理等信息,做到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来源、去向可查询。

6.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生产经营正常,管理制度健全。

七、其他事项

(一)参与商户应做到补贴商品明码标价、注明政府补贴优惠,公开老旧电动自行车回收价格和去向,做到政策图解、价格公示、监督电话、承诺书“四上墙”;公开承诺做到不先涨价再补贴,参与以旧换新补贴车型的销售价格不高于前1个月内同款产品的平均成交价格,特殊情况需报经属地有关部门同意;承诺不伪造冒用证书,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捆绑、搭售,不拆分发票、虚开发票、凑单开票以及“退货不退补”“一车多卖”,不以任何形式骗取套取补贴资金,不非法拆解回收的旧车,如有上述行为,自愿承担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欢迎广大消费者依规参与活动、大力宣传活动,对活动中骗补套补、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欢迎监督举报。

(三)如需了解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附件1《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问答手册》。

(四)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活动即止,我局将另行公告。

(五)以上内容后期如有调整,将及时公告。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宿州市商务局所有。

市商务局联系方式:0557-3056519

各县区、园区商务部门联系方式:

埇桥区:0557-2100812、砀山县:0557-8095155

萧  县:0557-5022770、灵璧县:0557-6081780

泗  县:0557-7020001、经开区:0557-3952500

高新区:0557-3927877、宿马园区:0557-2666053

附件:

1.《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问答手册》;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问答手册.pdf

2.第一批参与商户、参与回收企业名单(动态更新);2025年宿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商户、回收企业名单(第一批).xlsx


宿州市商务局

2025年3月20日